收益的稅率則為20%。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這方面的稅收總額約達110億元,約佔政 府總收入的6%。
遺產稅稅率介乎6%至最高18%,適用於價值在650萬元以上的遺產;酒店和賓館 必須繳納的酒店房租税,税率是租客所付租金的5%
。
應課稅品的進出口、製造、銷售和儲存,均受應課稅品條例管制,香港海關負責徵 收及保障這方面的税收。現時,政府對4類貨品徵稅,計為碳氫油類、酒類、甲醇和煙 草。本港製造或是進口的應課稅品,不論產地來源,均須課稅。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 應課稅品的稅收共達79億元,佔政府總收入的4%左右。
差餉物業估價署負責根據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按固定的百分率評估及徵收差餉。 差餉收入可資助政府、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用以提供各項公共服務,並為政府提供一 個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
應課差餉租值,是物業在某一指定日期出租時,估計可得的全年租值。當局定期全 面重估差餉,修訂應課差餉租值。年內,政府制訂了新的物業應課差餉租值,由一九九 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這些應課差餉租值反映出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時的租值。
徵收差餉的百分率,由立法局根據政府、市政局及區域市政局的財政需要而釐定。 一九九五年至九六年度的差餉率為5.5%。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終結時,差餉估價冊所載差餉估價約1474000宗;從差餉所 得的收益總額為146億元,其中從港島和九龍徵收的差餉,有52億元撥歸市政局,而從 新界徵收的差餉,有34.6億元撥歸區域市政局,餘下58億元則撥入政府一般收入帳 目,約佔政府總收入的3%
。
政府的收入,有相當部分從其他來源獲得。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各政府部門就提 供服務所收取的各項費用,為政府帶來合共99億元的收益,約佔政府總收入的6%。政 府的政策,是收費水平須能十足支付所提供貨品和服務的成本。不過,某些必需的服 務,則由政府資助或免費提供。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政府從政府物業投資和租金共獲得87億元,約佔政府總收 入的5%左右。政府經營的公用事業,亦為政府帶來72億元的收入,約佔政府總收入的 4%。以收入款額計算,其中最重要的公用事業為食水供應和機場服務。
此外,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土地買賣徵收得194億元稅款,約佔全年總收入的 11%。在聯合聲明附件三實施後,於聯合聲明生效前所決定的土地買賣,以及那些授予 利益於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屆滿的土地買賣(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合共4.18億 元),已經撥入一般收入帳目。所有由其他土地買賣所得收入,已經根據聯合聲明附件 三的規定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暫記帳目內,留待日後與將來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攤分
。
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的攤分帳目內,共有190億元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工程 戶口,和170億元撥入未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土地基金。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