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
他履行多方面的職能,包括擔任總督和整個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出任行政局議員、提 交有關司法和法律服務的法例,並解答立法局議員的提問。
民事檢察科由民事檢察專員掌管,負責向政府提供民事法律意見,並代表政府進行 民事訴訟、仲裁及調停等事宜。
國際法律科則由律政專員(國際法律)掌管,負責處理由中英聯合聲明和其他國際 協議所引起的一切對外法律事宜,以及就國際法的問題提供意見。
法律草擬科由法律草擬專員掌管,負責以中文和英文草擬及翻譯所有法例(包括附 屬法例 ),並協助籌劃把法例提交行政立法兩局審議通過。
律政專員掌管法律政策科,轄下設有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該科按律政司的專業 需要提供服務,亦就政府所考慮的多類問題提供法律資料。該科亦對影響司法、人權、 憲法、中國法律和基本法的事宜提供意見。
刑事檢控科由刑事檢控專員掌管,刑事檢控專員通常稱為刑事檢察處處長。大部分 在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審理的案件,均由該科的檢察官進行檢控工作;至於裁判官審理 的案件,該科的檢察官常會在涉及重要的法律論點時出庭進行檢控。該科亦向警方和其 他負責檢控違例事項的政府部門提供法律指導。
法律改革委員會
法律改革委員會由總督會同行政局任命,負責研究由律政司或首席大法官提出的課 題,然後擬備報告書。委員會成員包括從事學術研究或執業的律師,以及社會知名人 士。
委員會自一九八零年成立以來,已先後發表30份報告書,課題廣泛,包括商業仲 裁、同性戀、保釋、售賣貨品和提供服務、破產、欺詐行為及非婚生子女等問題。當局 現已實施其中18份報告書的全部或部分建議。委員會目前正在研究的專題計有:民事 訴訟中的傳聞證據、私隱權、監護權及撫養權、無力償債、售樓說明書及法例的釋義。
知識產權署署長
知識產權署署長一職,是根據知識產權署署長(人事編制 )條例,於一九九零年設 立的法定職位。知識產權署轄下設有商標註冊處及專利權註冊處,根據商標條例及專利 權註冊條例的規定,管理商標及專利權註冊制度。此外,該署負責就保護其他形式的知 識產權,例如版權和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拓樸圖),提供政策和法例方面的意見,並 負責進一步發展本港的保護知識產權制度。
法律專業
香港現時共有3876名律師和514間本地律師行;此外,還有56間註冊外地律師 行、383名註冊外地律師,以及由香港的外地律師行和本地律師行組成的10個註冊聯營 團體,就外地的法律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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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是規管律師、香港的外地律師及外地律師行的組織。律師會肩負廣泛責 任,維持律師的專業水準和職業道德標準,以及處理有關對上述法律專業人員的投訴。
香港現有626名執業大律師。香港大律師公會是負責監察大律師的組織,大律師的 操守和業內成規,受大律師公會專業守則所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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