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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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的主要目標是通過政府和非政府機構的共同努力,協助弱能人士融入 社會。由四月起,特殊教育的政策交由教育統籌司負責(前由衛生福利司負責)。
及早發現問題是一項重要的預防措施。當局提供甄別及評估服務,以找出哪些 學齡兒童需要特殊教育,以期在問題發展成障礙之前,及時採取適當措施和補救辦 法。根據綜合甄別計劃,所有小一學生均會接受聽覺及視力測驗。教師則獲發甄別 準則和指引,以協助他們找出有言語障礙及學習困難的學童。需要進一步評估的學 童,會在特殊教育服務中心接受聽覺、言語、心理或教育測驗。一些學童獲轉介接 受眼科診療。
當局會盡量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安排入讀普通學校;因傷殘情況而無法 從普通學校課程獲益的學童,才會獲安排到特殊學校就讀。截至一九九五年四月為 止,本港共有63間特殊學校(包括一間醫院病童學校),專為收容失明、失聰、弱 能、弱智、適應不良,以及境況不幸的兒童而設;其中17間學校設有宿舍。特殊 學校除了教師之外,還有專業人士提供服務,包括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員,物 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駐校護士,以及社會工作者。
普通學校也為弱視、弱聽及學習有困難的學童,開設特殊教育班。此外,當局 為入讀普通班級,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而設的服務包括:在基本科目方面,向 學童提供以特殊學校或特殊教育中心為本位的加強輔導服務;向學童提供行為輔 導;及就如何協助有特別需要的學童,向教師提供意見。教育署推行的家居教學計 劃,使由於健康原因而須留在家中的兒童,得以繼續接受教育。教育署亦實施以學 校為本位的輔導服務計劃,以支援取錄較多學業成績稍遜學生的中學。這些學校為 學生提供輔導服務時,可享有較大的靈活性及獲配額外人手。
一般來說,特殊學校和特殊班級均依循普通學校的課程,但亦會視乎情況,因 應兒童的不同學習需要,改編課程或訂定特殊課程綱要。特殊學校亦會特別關注學 童的日常生活能力,並安排多種課外活動,以豐富日校生及寄宿生的實際生活體 驗。課程發展議會屬下設立了一個特殊教育協調委員會,成員來自有關的政府部門 和學校,負責就特殊教育課程提供意見。
為入讀主流學校的弱聽小學生而設的支援輔導服務非常有效,而當局亦在一九 九四年九月展開了一項為期兩年的試驗計劃,旨在把上述的支援輔導服務擴展至弱 聽的中學生。
年內,當局繼續就發掘天才兒童進行研究工作,並已開設一間天才兒童資源中 心。教育署亦推行學校支援計劃,為中學提供以學校為本位的心理輔導服務。
國際學校
為配合香港的國際城市特色,若干學校是為某類文化或語言組別的人士,提供
專設課程。
英童學校基金會屬下有9間小學和5間中學,為以英語為第一語言的學童提供 教育,並有一間專為有中度至嚴重學習困難的操英語學生而設的特殊教育學校。上 述各學校提供的教育,在内容和方法上與英國學校所提供的相似,而畢業學生將會 參加英國的公開試。英童學校基金會獲政府撥款資助,撥款額按本地資助學校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