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之道
這些演變的必然結果,就是獨裁的行徑在我們的體制內受到限制;即使有這種 情況發生,通常人們可視乎具體情況,向法院、總督或者總督會同行政局提出上 訴。每個人都有權向較高機關請願,反對較低機關的決定。
數年前,政府提高遊艇的停泊費;一羣遊艇艇主認為建議的新收費,超出管理 遊艇活動的開支,因而提出上訴。最後,政府減低該項收費。我記得當時有這樣的 想法:我們的制度,的確有效。即使該事件只涉及社會的一小撮人,行政局仍然認 真處理,而最終這一小撮人的合法投訴亦得到正視。
這些上訴的多寡,並不是問題所在。我要說的是,我們的權益都受到保障。市 民可透過上訴,阻止當局實施考慮欠周的決策。同樣,在商業活動中,任何人如認 為對方違約而感到委屈,都可以向法院上訴。這個因素非常重要,有助促進各類商 業活動,更可吸引多些人前來香港經商。
事實上,我們的法律以明文頒布;政府的任何措施,必以法律為依據;所有案 件,無論是刑事或民事,通常都在法院公開聆訊;我們有一套既定的法則和判例, 讓市民可大致上知道哪些事是可以做,哪些是不可以做的——這全是我們統稱為 「法治」制度的重要元素。
「法治」一詞從字面看來很簡單,但對我們來說卻是意義重大。眾所周知,有 些國家的法院並非政府與人民間的獨立仲裁機構。當外子還是香港律政司時,他曾 在一次立法局辯論中說過:
「法律所建立的自由,為香港人帶來活力、進取心和信心......。人們知道,法 院最終會維護公正,保障他們的權利。這令他們彼此相處及與政府交往時,更
加-
滿信心。」
以上一番話正好扼要說明,香港之所以成功,法治制度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我們的成就,顯示出人們對香港社會抱有信心。可是,如果我們對遊戲規則欠 缺信心,或者相信這些規則也許會在一夜之間改變的話,亦會於事無補。這份信心 來自我在上文談及的各個因素。當然,如果這些規則本身欠妥,即使肯定不會改 變,作用亦不大。這些規則必須在大多數人眼中是公平合理的,能使每個人獲得公 平的機會,推動他們為自己和家人努力工作,讓他們知道只要成功,便可以自行決 定如何運用成功所帶來的報酬。在香港,我們可以做到這點,原因是我們的稅制只 須我們每人付出小部分收入,以維持所需的公共服務和援助社會上較為不幸的人。 餘下的大部分收入,薪金和利潤均可以自行享用。這種入息分配辦法並非出於歷史 偶然,而是基於一種信念,就是讓利潤留在賺取這些利潤的人手上,會比政府苛捐 雜稅更能創造財富、締造繁榮。最曉得生意之道者,莫如成功創業的人士——包括 小販以至億萬富豪---並非公務員或政客。
如果你打算從商,不論是經營一個街市攤檔,抑或是資本達數百萬元的業務, 都必須清楚了解自己面對的情況和有關的規則。若當局過去曾任意更改規則,那麼 即使當局保證不會再作修改,你亦會失去信心。所以,無論某項改動看來如何可 取,我們還是避免操之過急,以免人們對改動的範疇,甚而對其他方面都失去信 心。
我相信主要因為上述因素和它們之間的相互影響,香港才有今日的成就,儘管 香港難免仍有不足之處,但亦足以令我們感到自豪。所有這些因素將維持不變,因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