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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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於一九九三年一月及七月投入服務。根據計劃,現時所有模擬系統將在未來兩年 改為數碼系統,部分容量將留作國際漫遊通訊用。
公共無線電傳呼是本港一項備受歡迎的通訊服務。年底時,獲發牌的傳呼機共 有134萬部,約為每4.6人一部,是世界上使用無線電傳呼服務比率最高的地區之
共有35間公司獲發牌營辦這項服務。
第二代無線電話(CT2)服務於一九九二年初在本港推出。年底時,共有3個 經營者,用戶總數達178000名,使香港成為全球發展公共發射站服務最成功的地 區。
年內,電訊管理局局長就本港流動電訊服務的發牌和監管工作,進行了未來發 展路向檢討,並諮詢業內人士的意見。檢討的其中一項主要建議,是批出1.7至1.9 千赫高頻段新流動電訊服務牌照。根據檢討報告和諮詢意見所得,電訊管理局局長 決定在十一月邀請財團競投不逾6個提供個人通訊服務的新牌照,及不逾4個無線通 達服務牌照。
年內,本港衞星通訊的發展令人鼓舞。設於香港的亞太通信衛星有限公司在七 月成功發射該公司首枚衛星「亞太衞星I號」,為亞洲北部及東南亞一帶提供電訊及 電視傳送服務。該公司的第二枚衛星「亞太衞星II號」計劃於一九九五年發射。該公 司已在大埔工業邨設置一個遙測、追踪及控制站,以控制衞星。此外,在香港註冊 - 的亞洲衞星有限公司,自一九九零年發射「亞洲衞星I號」後,亦計劃於一九九五年
初發射第二枚衞星「亞洲衛星II號」,以應付對衞星電訊服務日增的需求。
電訊管理局於一九九三年七月成立,負責監管本港的電訊服務。電訊管理局由 電訊管理局總監掌管,獲總督根據電訊條例同時委任為電訊管理局局長,負責執行 電訊條例及電話條例;該等條例監管所有電訊服務的設立及運作事宜。電訊管理局 總監就各類公共電訊服務發展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並擔任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成 員。
電訊管理局亦負責本港無線電頻譜的整體規劃、分配及指配工作,並根據電訊 條例的規定,簽發香港各類無線電通訊牌照。其他職責則包括:調查和消除無線電 干擾、與鄰近國家協調無線電頻率的使用情況,以及為無線電儀器進行類型檢定及 檢查,確保適用於本港。年內,電訊管理局置地形資料庫,以改良其頻譜管理電 腦系統。
政府部門和補助機構如須安裝通訊器材,電訊管理局會提供意見及代為策劃。 電訊管理局亦負責統籌和監管使用無線電通訊站事宜,監察廣播服務的技術操作情 況,調查有關接收素質方面的投訴,以及在政府制定廣播政策時提供技術上的意 見。
廣播
政策
廣播政策的主要目標是使香港人以能負擔的價錢,享受最多選擇的高素質電台 及電視節目。政策主要分3方面:為所有廣播機構提供公平均等的環境,使得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