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一九九四年八月,法律改革委員會就有關保護個人資料的法律改革事宜,發表 報告書。政府現正根據委員會在報告書中提出的建議,草擬適合本港的資料保障法 例。這項法例旨在維護有關個人資料的隱私權,以及保障個人資料可自由傳送到香 港。政府會根據有關規管收集、保存、處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國際準則,包括個別 人士獲取及更正其個人資料的權利,用以制定這項法例。
政府已撥款成立一個獨立監管機構,執行建議的資料保障法例,每年所需的經 常費用為2,300萬元。
印刷與出版
香港是一個重要的印刷與出版中心,其印刷品以質佳價廉,交货快捷可靠見 稱,因此在國際間享譽日隆,地位也日益重要。現時,本港有4827間印刷廠,僱員 約有42 621人;另有超過200間出版社,其中很多是海外出版公司在本港開設的辦 事處或地區總部。本港印刷商繼續作出大量投資,購置先進機器和設備,同時積極 拓展美國市場。
印刷廠的數目,佔整個製造業的14.2%;所僱用的人數,則佔製造業僱員總人 數的9.7%。大多數印刷廠(74.7%)從事一般的散頁印刷,其餘大部分從事與印刷事 務有關的工作,例如排字和書籍釘裝等。報紙印刷廠則有20間。
本港的印刷業引進最新科技,特別是電腦設備,使印刷業趨向高度專業。本港 的電子業為較先進的印刷廠和出版社,提供電子器材,而出版商亦逐步採用數據和 文字處理系統,從事編輯工作和管理存貨。出版商只須付出合理的價錢,便可改裝 輸出數據,或把數據連接排版機使用,使到印刷服務更為快捷,成本效益更高。印 刷商為應付需求,已裝配更多中文文字處理機。
本港印刷品的出口總值,比上一年增加2%。在本港印刷出口的物品,總值達 45.2億元,大部分輸往美國、中國、英國、台灣和日本。書籍、小冊子、報紙、雜 誌和期刊,佔出口印刷品的67%以上。這些讀物主要輸往美國、英國和澳洲。
整體來說,印刷及出版業佔本港製造業總生產量約5.6%。
電訊服務
年內,香港市民繼續以公平合理的價錢,享用到多項高效率電訊服務。
根據電話條例的規定,香港電話有限公司擁有供應本地公共話音電話服務專 利權,迄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香港國際電訊有限公司則獲發給專利牌照,有效 期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負責提供多種國際公共電訊服務,包括國際電話、專 用電報、電報、數據和圖文傳真的租用線路等。
政府決定進一步放寬電訊業後,公布有意簽發牌照予3個新固定電訊網絡,以 便與香港電話有限公司互相競爭;初期會簽發牌照給提供數據和圖文傳真服務的公 司,然後於一九九五年六月後,再簽發牌照給提供話音電話服務的公司。該3家新 網絡經營公司分別為和記通訊有限公司、香港新電訊有限公司及新世界電話有限公 312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