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秩序
喜靈洲的勵新懲教所,羈留14至20歲的年輕犯人。
沙咀勞教中心推行一套十分有效的勞教中心計劃。這所機構分為兩個部分,分 別收容14至20歲的少年犯和21至24歲的青年犯。勞教中心計劃強調嚴守紀律、刻 苦訓練、辛勤工作和起居有恒。
從教導所或勞教中心釋放的年輕男犯,如被鑑定有特殊需要,便須在豐力樓住 滿3個月,才可獲准返家或在其他地方居住,但仍須接受善後監管。根據釋前就業 計劃從獄中獲釋的年輕男犯,亦會獲安排到豐力樓居住。在這間過渡期宿舍居留期 間,所有釋囚均須日間外出工作或就讀,晚上返回宿舍。
女犯
成年女犯在大欖女懲教所服刑。該懲教所亦設有還押組和戒毒組。女犯大部分 在監獄內的大型洗衣場工作,為政府若干部門和公營醫院提供服務。
為應付犯人數目增加,當局自一九九四年八月起,騰出沙咀勞教中心部分地方 收容女犯。
未滿21歲的女犯在大潭峽懲教所服刑,其內分別設有教導所學員組、戒毒組、 年輕犯人組和還押組。
紫荊樓用作過渡期宿舍,收容從教導所獲釋後須接受監管,或根據釋前就業計 劃獲釋的成年和青少年女犯。在紫荊樓居住的釋囚,日間亦須外出工作或就讀,晚 上則須返回宿舍。
戒毒治療
根據戒毒所條例,經法庭定罪的吸毒犯,可判處在戒毒所接受戒毒治療而無須 判處入獄,為期兩個月至12個月不等,視乎個別犯人的進度而定。吸毒犯獲釋後, 尚須接受法定善後監管12個月。
喜靈洲戒毒所為男性吸毒犯提供戒毒治療。從前位於喜靈洲島上的勵顧越南船 民羈留中心,已於三月改建為喜靈洲戒毒所的附屬中心,現時收容年輕男性吸毒 犯。
女性吸毒犯中,成年女犯須在大欖女懲教所接受治療,而年輕女犯則在大潭峽
懲教所接受治療。
戒毒治療計劃的目標,是協助吸毒犯戒除毒癖,使身體恢復健康,並透過心理 輔導與康復治療,使吸毒犯戒絕對毒品的依賴。
懲教署亦為戒毒所犯人提供獲釋後就業及住宿服務,設置過渡期宿舍,為獲釋 後立即需要援助者提供臨時住所。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於一九八七年成立,成員包括懲教署和社會福利署人 員。該小組負責就年齡介乎14至25歲的年輕犯人,向裁判官建議最適合的自新計 劃。兒童法庭及若干裁判法院均獲提供這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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