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市民,土地註冊處已在一九九四年九月推出一項稱為「直接查冊服務』的新設施,使 律師樓和其他專業機構可透過電腦網絡,直接查閱土地登記冊上的資料。
新界區的土地登記冊,目前以簿冊形式存放,現正分批輸入電腦,使無論在儲 存、保存或检索方面均更為方便,藉此加強土地註冊及查冊服務。現已成立資料處 理中心,資料處理工作已於一九九四年五月開始,需時3年完成。
該處現正計劃引進一套文件影像處理系統。該計劃在一九九七年完成後,所有 已註冊的土地文件,會以影像存入光碟內,然後可透過直接查冊服務的網絡,以電 子媒介检索及傳送。詳細的規劃及發展工作已經展開。
香港目前採用的土地註冊制度,向以高效率及可靠見稱。土地註冊條例規定: 凡根據該條例註冊的土地文件,將依照註冊日期先後而定次序,但如文件在簽訂日 期一個月內註冊,則須依照文件的簽訂日期而定次序;至於與法庭頒發的財產扣押 令及待決訴訟有關的文件,則由註冊日期翌日起計。該條例又規定:凡未經註冊的 文件(已繳付市面最高租值的真正租約,而租期不超過3年者除外),對後來真正以 有價條件承購或受抵押的人而言,均屬無效。
因此,註冊雖未能保證土地業權,但仍有保障作用。擬把現行的土地註冊制 度,改為業權註冊制度的土地業權條例草案,正交由立法局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研 =究。擬議推行的業權註冊制度可確定物業的業權,保障業主和買家,並精簡產業轉
易手續。
有關土地註冊的統計數字,載列於附錄38。
政府產業轉易
地政總署的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就政府所有的土地轉易和有關事宜,為政府 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負責政府契約的簽發、續期、修訂和終止等事宜,又負責草擬 和制定出售、批出和交換政府土地的條件,亦負責分攤地稅及地價並追繳地税;此 外,在房屋委員會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樓宇,在財政司法團為無續期條款的政府契 約續約、在政府向私營機構買賣辦公地點、為私立學校辦理免息貸款按揭,及購買 物業作公務員宿舍和安老院時,亦會提供轉易土地服務。該處並負責按照地政監督 同意方案審批預售樓宇同意書的申請。該項計劃在一九九四年中曾作出重大修訂, 旨在推行土地供應及物業價格專責小組所通過的措施,打擊住宅樓宇炒賣活動,並 且增加香港的房屋供應。年內有11份申請獲得批准,涉及的市區住宅單位共7715 個,新界方面則有12份申請獲批,涉及的單位數目為10069個。
測量及製圖
地政總署測繪處負責劃定一切現有及新發展地段的界線,並予以記錄,又設立 及維持一個全港測量控制系統,並繪製各種比例的地圖,供管理土地、進行工程和 政府使用,同時又負責管理一個電腦化的土地信息系統。
測繪處所設立的大地测量控制系統,是由一個遍布全港的平面及高程測量控制 216 網組成,一直以來都能保持高度準確。這個系統為地籍(物業界址)測量、繪製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