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計劃第二期及第三期分別在一九九四年四月及十月實行。根據這兩期貸款計劃,成 功的申請人可借款達樓價的兩成半或55萬元,兩者中以較少者為準。

主要計劃包括以優惠地價批出土地,以便房屋協會興建住宅單位,再以負擔得 來的價格售予符合資格的夾心階層。這項計劃的原定目標是在一九九七年或之前, 為夾心階層興建及提供一萬個單位。政府已選定10個可供興建一萬多個單位的地 點,並且已獲得中英土地委員會批准。年底時,政府預先出售在青衣的首批單位, 估計這批單位可在-一九九五年底入伙。其餘9個地點的單位可望於一九九七年底前 相繼落成。

土地供應及物業價格專責小組於六月提議擴展上述主要計劃,作為遏抑不斷上 升樓價的措施,以期在一九九七至二零零零年間多提供一萬個單位。為此,政府已 選定地點,一俟徵得土地委員會的同意,便可於一九九四至九七年期間撥給房屋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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