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教育統籌委員會
教育統籌委員會(簡稱教統會)按照社會的需要,就整個教育體系的發展向政府 提供意見。教統會的職權是訂定整體教育目標、制定政策、並根據可運用的資源來 建議各項方案的執行緩急次序、統籌及監察各教育階段的策劃及發展工作,以及推 動教育研究工作。
教統會有16名成員,其中14名,包括主席在內,從社會人士中選任,目的在於 網羅多方面的個人經驗和專業意見,共同研究教統會的檢討事宜,以收集思廣益之 效。這些人士包括教育委員會主席、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職業訓練局主席、 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主席。教統會還包括兩名政府人員,即擔任副主席的教育統 籌司和教育署署長。
年內,教統會專注於語文能力、教育水平及學校資助3項研究。每項研究均由 委員及增選成員組成的工作小組進行。語文能力報告書已於七月發表,並徵詢公眾 意見。而有關學校教育素質的報告書亦於十二月發表。
語文能力報告書對香港的語文狀況作出全面分析,並就加強教育制度培養學生 達理想的中、英語文能力,提出了28項建議。主要建議包括:設立一個新的語文教 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為小學及學前教育階段制定不同的語言發展模式,着重在正 式教授英語前,先建立良好的母語基礎;改進語文教師輔助服務;以及制定教師入 職的語文能力最低要求水平。雖然部分家長對於較遲才讓子女開始正式學習英語的 建議尚有疑問而未樂意接納,但報告書大致仍受市民歡迎。年底時,教統會正擬訂 向政府提交的最後建議。
學校教育素質報告書詳述監察和提高教育素質的現有程序,以及根據下述3項 措施而建議推行的確保教育素質新策略:所有學校均制定校務發展計劃、推廣類似 學校管理新措施的學校管理改革,及設立一個新機構負責執行校外素質評審。年底 時,教育水準工作小組已就其報告書擧辦一連串簡報會。
教育委員會
教育委員會是委任的法定組織,負責就學校層面的教育問題,經教育署署長向 政府提供意見。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是實施已核准的政策,並研究是否須要增訂或修 改有關學校教育的政策。委員會成員包括下述多個與學校制度有關的諮詢及行政組 織的主席:課程發展議會、私立學校檢討委員會,以及有關家庭與學校合作、學校 輔導及支援服務、學校行政與財務和學額分配辦法等事宜的諮詢委員會。教育委員 會的其他成員都是在幼稚園、特殊學校、學校行政、教學工作、職業訓練、高等教 育、商業與專業等方面具有經驗的人士。此外,委員會還包括兩位政府人員,即擔 任委員會副主席的教育署署長,以及副教育統籌司
教育委員會在一月成立了多個小組,以監察教育署服務表現承諾的實施情況, 以及按照一九九三年政府發表的香港學校教育目標,在學校開展和實踐教育目標, 另一個小組則檢討了小學學前教育,而委員會已於五月向政府呈交了一份報告書, 載列各項改善幼稚園教師訓練和學歷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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