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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育是香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動力,並且繼續列為政府優先考慮的項 目,亦深受市民關注。
設立香港教育學院,標志着師資培訓和發展新紀元的開始
教育統籌委員會屬下兩個工作小組發表有關語文能力和學校教育素質的報告 書,激發起市民的廣泛辯論。
在學校考試獲良好成績的考生比率輕微下降,顯示出繼續推行措施提高中小學 教育素質乃十分重要。
教育體系的結構
本港的教育機會包括幼稚園、小學、中學、工業學院、科技學院及高等教育院 校。由小學開始,大部分學額均由政府免費提供或資助大部分費用。所有幼稚園均 由私人團體開辦,其他由私人開辦的教育機構包括國際學校及提供語言、電腦和商 科課程的學校。
法例規定:所有6歲至年滿15歲(或完成中三課程,兩者之中以較早者為準)的 兒童,必須接受全日制教育。
大多數兒童在3歲時便開始在幼稚園就讀。小學教育通常由6歲開始,為期6 年。兒童年約12歲便會升讀3年制的初中課程。中三之後,大多數學生繼續升讀兩 年制的高中課程,修業期滿便可以參加第一次公開考試,即香港中學會考,其他學 生會修讀職業訓練的全日制技工課程,少數則選擇在這階段輟學,不再接受正式教 育。
香港中學會考之後,學生升讀兩年制中六課程,修畢可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 考,或修讀兩年或3年制職業課程,修畢可獲頒證書或文憑,又或修讀3年制師資培 訓課程。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之後,可獲錄取修讀3年制學士學位或文憑課程,或修 讀兩年制的師資培訓課程。至於在完成高中或中六課程後,便不再接受全日制教育 的學生,仍有機會繼續修讀可達學位程度的兼讀課程,或職業訓練課程。
大部分學校是由政府及政府資助機構提供。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中小學只佔少 數,而大多數中小學都由非牟利志願機構開辦,這些機構根據資助則例接受公帑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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