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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制和行政

申訴制度

立法局議員設有處理申訴的制度,讓市民可就政府政策、決定及辦事程序所引 起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尋求解決辦法。

根據這制度,議員輪流於當值的一周內「值勤」,接見申訴人士及即時向協助處 理個案的人員作出指示。議員會因應政府的政策和辦事程序,研究有關個案。若認 為申訴有理,便會請當局重新研究有關事項,或檢討引起申訴的程序。關乎政策 或極其重要的事項,會交由適當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作進一步研究。倘議員認為有 需要修訂政策或法例,會向布政司署的有關決策科提出建議。議員亦可就問題本 身,或引起該問題的政策,在立法局會議席上提出質詢。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 內,議員處理超過2000宗新個案。所處理的個案中,12%為團體提出的意見書, 其餘則為個別人士的申訴及要求協助個案。此外,辦事處亦處理超過2000宗電話 查詢。

一九九三至九四年度,由於公營部門其他申訴制度的轉變及發展,立法局申訴 制度的運作亦有所調整。由一九九四年六月起,市民可直接向申訴專員提出涉及行 政失當的投訴,無須經非官方議員轉介。基於這項發展,遂決定立法局申訴制度的 首要目標,是處理與廣泛政策事宜及市民所關注事項有關的意見書,但為市民提供 的服務範圍仍維持不變。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員會及秘書處

年內成立了一個完全獨立,並在財政及管理上享有自主權的立法局行政管理委 員會。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於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生效,該條例訂定法律 架構,以便立法局指導及監察其秘書處的運作。行政管理委員會以立法局主席為 首,成員包括10名立法局議員。委員會獲授權執行下述職務:自行聘用本身的僱 員、決定組織編制及支援設施、制定及執行有助秘書處有效運作的政策,以及按其 認為適當的形式動用款項,以資助這些活動。

新的立法局秘書處亦告成立,為議員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務。在此之前,這些服 務由立法局議員辦事處及隸屬政府的立法局秘書辦事處提供。新的秘書處由秘書長 掌管,設有9個專責部門,為議員提供廣泛的支援服務,包括為立法局及其轄下委 員會會議提供服務,又提供法律意見、資料研究及圖書館服務、公共資訊支援、翻 譯及傳譯服務等。秘書處在倫敦亦設有代表辦事處,使議員得知英國的最新政治形 勢,並加深英國有言論影響力人士對香港政治發展的認識及理解。

市政局

市政局是一個法定組織,負責為超過310萬市區居民提供市政服務,包括潔淨 街道、收集垃圾、管理環境衛生,並確保在食肆、商店、屠場和其他地方處理和烹 調的食物,都符合衛生標準。

市政局亦是小販販商的管理當局,但由於沒有足夠人力物力單獨承擔這個責 任,所以部分工作轉由警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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