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核心計劃

政府工務部門及參與機場核心計劃的其他非官方機構,例如臨時機場管理局、 地下鐵路公司及西區海底隧道專營機構,均須全面負責其工程層面的策劃、執行、 控制和管理工作。這些機構須在預算成本內如期完成工程,並透過新機場工程統籌 署匯報工程進展及統籌有關工作。

新機場工程統籌署的職責是確保工程能按計劃進度和成本預算進行,並作為一 個聯絡中心,負責管理工程互相配合的事宜,以及解決有關問題。該署由來自政府 及機場核心計劃項目管理顧問機構的人員組成。

除成本控制制度外,競爭激烈的投標制度亦確保機場核心計劃合約物有所值。

保護環境

每個機場核心計劃項目均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有時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及 詳細設計階段均會進行評估工作,並會結合工程規劃及設計一併進行。這些研究普 遍顯示:只要實施適當的緩解措施,各項工程在建造和運作期間對環境的影響,均 屬可以接受。

在赤鱲角為機場平台闢拓的島嶼,其設計容許潮水在機場與北大嶼山海岸線之 間流過,從而使局部封閉地區的海水能向東流動。東涌以西的自然海岸線大部分將 獲保留。當局已為北大嶼山和赤鱲角將消失的野生生物聚居地,作出了數項緩解措 施,包括對區內沼地、海床海草及紅樹林群落進行生態研究;遷移赤鱲角的一群盧 文氏樹蛙;以及移植紅樹林和林地。

各工程辦事處正推行大規模的環境監察和審核計劃,確保各項工程對環境的影 響維持在可接受水平。為加強各工程辦事處的工作,環境保護署在一九九二年為西 九龍工程區設立了環境監察辦事處,同類辦事處亦於一九九三年在葵涌和青衣區設 立。兩個辦事處均由環境保護署和環境顧問機構的專家組成,其職責是監察和審核 建造工程對環境的累積影響,確保各工程代理能迅速認定環境問題並作出回應。環 境監察辦事處亦協助政府,處理區內居民所關注的建造工程環境問題。

工作安全

政府一直推廣工作安全,在機場核心計劃工地實施安全措施,並取得進展。 機場核心計劃建築安全手冊已於一九九二年出版,手冊載述政府的政策和目 標,以及各項安全措施。

一九九三年內,當局在各建築工地推行一套安全措施。承建商必須擬訂安全計 劃,聘任全職工地安全人員,為工人及管理階層提供訓練,以及設立工地安全委員 會,這些措施已列入每份合約內,目的是確保由動工的一刻起,各工地均有一套有 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當局密切監察各工地的安全標準,每個工地均設有工地安全管理委員會,以監 察承建商是否遵守安全規定。政府成立了一個安全管理小組,前往各機場核心計劃 工地視察,審核其建築安全標準。此外,當局亦編製了一個資料庫,協助監察意外 發生率、分析意外成因,以及制定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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