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取得城市規劃委員會的規劃許可。任何不符合這些準則的發展,都是違例發展,規 劃署署長可向有關土地的擁有人及使用人發出通知書,要求這些人士在指定日期前 中止有關違例發展,或把土地恢復至進行違例發展前的狀況。倘若有關人士不遵照 通知書的規定,規劃署署長可向這些人士採取檢控行動。
規劃署成立的多支巡邏隊,年內經常在各個發展審批地區進行巡查,對懷疑違 例發展,更進行深入實地調查。發展審批地區內的違例用途,大部分均與填塘工 程、地盤平整工程、露天存放車輛、貨櫃和建築材料,以及汽車修理工場等有關。 年內,當局分別就91宗個案發出540封警告信、73宗個案發出503份執行管制通知 書,以及3宗個案發出15份停止發展通知書,並就16宗個案採取檢控行動,共有14 人涉及8宗個案被法庭裁定有罪。
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
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新界鄉郊地區的生活質素。推行方面 分策略及地區兩個層面進行。
策略層面方面,當局不斷檢討土地用途政策,以管制不協調的發展,並為公共 及私人投資提供更持久和更具成本效益的基礎。關於這方面,當局已展開多項檢討 和研究,其中部分已經完成,部分則仍在進行。這些檢討和研究,包括如何更善用 農地的研究和改進鄉郊概念的檢討等。
地區層面方面,當局按照鄉郊發展計劃的工程施工次序,進行鄉郊改善工程。 這些改善工程包括:鄉村改善及擴展工程;敷設污水渠及興建污水處理廠;改善、 重建及擴建鄉村通道;在鄉村地區提供地區康樂設施;與地區排水、改善河道和防 洪計劃有關的工程;以及在選定農業區,提供及改善公用灌溉和農田排水設施以至 農場通道等。這些鄉郊改善工程由各地區鄉郊發展工作小組自行提出、執行和監 察,10年預算總開支約為40億元。
鄉郊發展計劃由鄉郊發展督導委員會負責監管;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的整體政 策和發展管理工作,則由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監察小組負責監察。
新市鎮和鄉鎮
一九九三年是香港新市鎮發展20周年。年內,當局繼續擴展這方面的工作。這 包括闢拓更多土地,尤其在將軍澳和東涌等較後發展的新市鎮,及改善基本設施和 社區設施。新市鎮大規模迅速發展,帶動鄰近的郊區以至舊市區亦然,為未來的發 展訂立新參照標準。
當局業已闢拓逾8800公頃土地發展新市鎮,預料當所有新市鎮全面發展時,闢 拓土地面積將增加40%。
250萬名新市鎮居民的生活質素已提高。經審慎規劃及美化環境後,新市鎮的天 然景致及綠色地帶,大致上都獲得保留或美化,一些歷史勝地及文物亦得到存護。 當局更在新市鎮興建市鎮公園與遊憩用地、盡量保留綠化地帶、進行造林工程、栽 種花木及興建運動場館、康樂中心與文娛中心,為居民提供各式各樣文康活動及休 憩場所。居民可有較多選擇以配合其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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