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工廠督察科與政府新聞處合作,推廣有關促進工業安全和健康的宣傳計劃。此 外,該科亦舉辦4個大型座談會及會議,研討有關載人吊重機安全、建橋安全、搭 欄安全及化學品安全等問題。

勞工處、房屋署、海事處、新機場工程統籌署、臨時機場管理局、香港地下鐵 路公司、職業安全健康局、香港建造商會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為建造業及機場核 心計劃,聯合舉辦了建造業地盤安全獎勵計劃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

勞工處壓力器科負責執行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和儲氣鼓檢驗條例,以確保受這 兩項條例管制的所有器具,在使用和操作方面符合安全。

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規定:所有壓力器具,包括:蒸氣鍋爐、熱油式加熱器、 蒸氣容器、蒸氣甑、空氣容器以及貨車或拖車上的加壓水泥槽,必須經壓力器科審 核批准,並予以登記;此外,更須由列名於委任檢驗師認可名單的合格工程師定期 檢驗。該科並負責調查與壓力器具有關的意外事件。

壓力器科根據儲氣鼓檢驗條例的規定,負責審批儲氣鼓的設計,並檢驗裝配及 修理中的儲氣鼓,以後每年亦須進行檢驗。

年內,鍋爐及壓力器科已處理2297宗壓力器具登記申請、巡查3584間工廠及 檢驗5600具壓力器具。該科繼續協助黃克競工業學院及職業安全健康局,就壓力器 具的安全操作,舉辦訓練課程。

壓力器諮詢委員會就壓力器具的有效管制事宜,向鍋爐及壓力容器監督(現時為 勞工處處長)提供意見。該監督向委任檢驗師發出工作守則,及就壓力器具的安全操 作和保養事宜發出指引。

壓力器科就危險品條例所規定有關壓縮氣體的壓力容器,及儲存裝置的審批事 宜,向消防處處長提供技術支援和意見。年內,該科協助處理了24934具氣缸的發 牌審批工作,及作實地巡查74次。

職業健康及衛生

職業健康科致力保障工人,使他們不會因職業的關係,而使健康受損。該科人 員就工人健康及工場衛生等問題,向政府和市民提供諮詢服務,並協助工廠督察 科,監管工業界的職業健康標準和守則。

職業健康科印製了有關職業健康及如何預防職業病的叢書和工作守則。年內, 該科員工繼續不斷舉辦職業健康推廣和教育活動,包括健康講座及專題演講。該科 與職業安全健康局合辦了一個為期一周的展覽及一個研討會,內容均是有關辦公室 環境的職業健康。

職業健康科的主要職責,是調查經呈報的職業病,和工廠督察科報稱可能危害 健康的情況,以及決定應採取甚麼預防措施。該科人員在各行業進行調查,並已完 成多項有關工人健康和環境衛生情況的流行病學研究。此外,該科亦推行各項監察 計劃,監察各種化學品、塵埃以及其他足以危害職業健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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