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附錄十六乙
(第七章:工商業)
主要貨品組別的本地產品出口概況
1991-92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增減
貨品組別(1)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
紡織和成衣
88,715
93,120
94,383
+1
電子製品(2)
58,566 58,617
60,291
+3
鐘錶(2)
19,446
17,037
15,476
-9
塑膠製品(2)
8,189
7,027
7,508
+7
首飾和金銀器
6,074
5,668
5,047
-11
金屬製品
4,485
4,902 4,788
-2
玩具和洋娃娃(2)
5,031
4,431 3,724
- 16
電器
3,399
3,231
2,028
-37
以上8個組別的本地產品出口總值(2)
176,621
179,176
178,941
佔所有本地產品出口百分率
78%
78%
76%
註:(1) 有關香港對外貿易概況(按國際標準第三修訂表分類),詳情請參閱附錄十六甲。該附錄所載的統計數字,是根據國際標準貨品組別分 類,而各組別又按國際標準的主要類別劃分。上表是為那些對本地產品出口中某類貨品組別特別感興趣的讀者而編訂。這些數字雖然經 常提及,但不易在附錄十六甲中查到,因為有關項目通常均歸入兩個或以上的國際標準組別或類別內,或在該等組別或類別中再次分 類。
(2)「電子製品」和「鐘錶」兩個組別所包括的貨品,有若干重複的情況。某類貨品,例如數字型電子錶,同時歸入兩個組別內。「電子製品」與 「玩具和洋娃娃」(例如無線電控制玩具、電視遊戲機和電子遊戲機等項目,以及「塑膠製品」與「玩具和洋娃娃」(例如塑膠貨品等項目)4個 組別亦有重複情況。不過,這些貨品的價值,在「以上8個組別的本地產品出口總值」一項中只計算一次。
(3) 上表的貨品組別與附錄十六甲所載的類別,有以下相同之處:
(i)上表的「紡織和成衣」貨品組別,相當於附錄十六甲所載「紡紗、布料、製成品(另列者除外)和有關製品」及「衣物和衣飾」兩項類別。 (ii)上表的「電子製品」貨品組別,是根據國際標準第三修訂表重新分類。新編的貨品組別,較附錄十六甲所載的貨品類別更為精細。「電
子製品」組別是若干個貨品類別的組成部分,這些類別包括「辦公室機器和自動資料處理機器」、「電訊、錄音及音響設備和儀器」、 「電動機械、儀器和用具(另列者除外)以及零件」、「專業、科學及控制儀器和設備(另列者除外)」、「攝影儀器、設備和供應品、光 學器材(另列者除外)、鐘錶」,以及「雜類製品(另列者除外)」。
(iii)上表的「塑膠製品」組別,是根據若干個貨品類別重新分類,包括「雜類製品(另列者除外),以及附錄十六甲內「雜類製品」項下統稱
「其他」的若干類貨品。
(iv)上表的「鐘錶」組別,主要包括「攝影儀器、設備和供應品、光學器材(另列者除外)、鐘錶」,以及附錄十六甲內「雜類製品(另列者除
外)」項下的金屬錶帶等項目。
(v)上表的「電器」組別,是附錄十六甲內「電動機械、儀器和用具(另列者除外)以及零件類別的組成部分。 (vi) 上表的「首飾和金銀器」貨品組別,指第897組內所有有關「首飾和金銀器」的項目。 (vii)上表的「金屬製品」貨品組別,相當於第69項內所有有關「金屬製品」的項目。
(viii)上表的「玩具和洋娃娃」貨品組別,相當於「嬰兒車、玩具、遊戲及體育用品」組別,但該組別內的某些項目,例如嬰兒車、撲克牌,
以及遊戲和體育用品及裝置,並不包括在內。
* 幅度低於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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