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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入境事務
作,其中不少人是聽信了香港興建新機場帶來就業機會的謠言。當局經常派員前往 建築地盤、工廠及其他工作地點搜查,若發現有非法入境者工作,便會提出檢控及 判監,然後遣返原居地。非法入境者的僱主亦會被檢控,以被判罰款的居多;如案 情嚴重,更會被判入獄。
移民
一百多年以來,移民已成為香港生活的一個特色。本港移民人數由八十年代初 期的平均每年兩萬人,上升至一九八七年的3萬人,一九九一年更增至6萬人。一九 九二年的移民人數估計超逾6萬人。移民人數增加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一是有些人 對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主權移交後的前景感到憂慮,而另一方面,港人前往熱門國家 定居的機會亦較以前為多。
在一九九二年移居外地的人士中,超過23000人屬於專業、技術、行政及管理 人員。為了遏止人才外流,政府採取了三管齊下的政策:更靈活地處理有關從鄰近 國家輸入技術的建議;吸引已移居外地的人士返回香港;以及增加香港高等教育院 校的學位。
在各國政府的協助下,本港政府亦透過各種計劃,例如英國國籍計劃和延期移 民美國簽證計劃,竭力挽留本港人才。英國國籍計劃第一期於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一 日推行。截至一九九二年年底,共接獲申請書66555份。當局現正籌備在一九九四 年年初展開該計劃的第二期,接受市民申請。根據這項計劃,5萬名人士及其家屬無 須離開本港,即可取得英國公民身份。一九九零年美國移民法特別規定,移民簽證 的有效期可延長至二零零一年年底,這項規定使受惠人士有信心在未來十多年留在 本港工作。
個人證件
年內,人民入境事務處所簽發的護照共241000份,較一九九一年增加0.1%, 其中有150123份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身份證明書的需求則減少5%,共 127400份。市民對回港證的需求亦減少。人民入境事務處所簽發的580100份旅行 證件中,回港證佔36%。
由一九九二年年中開始,申請香港英籍護照及身份證明書的人士可以郵遞方式 遞交申請書。此項服務可使他們無須親身到入境事務辦事處遞交申請,因此備受市 民的歡迎。
第二期身份證換領計劃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完成,所有在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 前簽發的身份證隨而宣告無效。現時簽發的新身份證有兩類,即香港永久性居民身 份證和香港身份證。前者載明持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而後者則沒有載明該項權 利。這些身份證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後仍然有效,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 出另一款身份證取代為止。年內,該處共簽發了55萬張新身份證,273500張是發 給新抵港人士以及年滿11歲或18歲的人士,而226200張則發給遺失或損壞身份 證,或須更改身份證上資料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