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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署署長負責依照3份白皮書所訂的目標,推行政府的社會保障和社會 福利政策。該3份白皮書為一九七七年發表的「群策群力協助弱能人士更生白皮 書」,一九八一年發表的「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白皮書」,以及一九九一年發表的「跨 越九十年代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
在社會福利政策方面,政府諮詢下列兩個委員會的意見: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 及康復服務發展協調委員會。前者提供社會福利方面的意見,後者則提供康復服務 方面的意見。這些委員會的成員均由總督委任,主席則由非官方人士出任。
在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社會福利署與非政府機構緊密合作。這些機構大部分是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機構。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會員機構名單,載列於附錄卅 二(甲)。
為增加及改善本港的福利服務,以應付社會不斷轉變的需求,政府在一九九二 至九三年度將這方面的開支提高至63.84億元,增幅為11%。
1992年保護婦孺(修訂)條例草案於一九九二年三月在香港政府憲報發表。有一 些環境,兒童處於其中便須接受照顧和保護。該條例草案其中一個目標,正是將該 等環境的類別擴大,並使社會福利署署長的權力更為靈活,以便介入及作出調查。
將兒童留在家中無人照顧所造成的悲劇,廣泛引起市民關注。為此,當局就有 關防止兒童留在家中無人照顧的措施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諮詢工作於一 九九二年一月完成。公眾人士普遍認為不應制定法例禁止家長將兒童留在家中無人 照顧,但建議增加兒童設施及支援服務、推廣互助小組的設立,以及加強公眾教 育。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在作出考慮後,通過上述建議,並由社會福利署採取跟進 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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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共有7間日間托兒所、兩間住宿兼護理安老院、6個老人中心,以及9間 兒童及青年中心相繼啟用。
由於住屋、經濟援助及社區支援服務均有改善,老人自我照顧宿舍的需求現已 不像從前顯著。為了適應此一轉變,當局現正把老人宿舍内部分自我照顧/膳食宿 位轉變為膳食/護理安老宿位。這除了能增加護理安老宿位之外,亦可盡量減少住 院老人在健康情況惡化時須轉往全然陌生的環境居住,因此價值尤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