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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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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單位
364
二至五
憲制和行政
372
六
外地駐港代表及香港駐海外辦事處
377
七至十一
經濟
384
十二至十四
財政和金融
394
十五至十六
十七至二十
廿一至廿三
廿四至廿七
廿八至卅一
工商業
就業
399
404
漁農業和鑛產
教育
410
412
衞生
415
卅二
社會福利
418
,
卅三
房屋
423
卅四至卅六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424
卅七至卅八
運輸
427
卅九至四十二
公共秩序
429
四十三
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434
四十四
康樂、體育和藝術
435
四十五
環境
436
四十六
歷史
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