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入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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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九七年主權移交後的前景感到憂慮;另一方面,港人前往熱門國家定居的機 會亦較以前為多。

在一九九一年移居外地的6萬名人士中,有21000人屬於專業、技術、行政及 管理人員。為了遏止人才外流,政府採取了三管齊下的政策:更靈活地處理有關從 鄰近國家輸入技術的建議;吸引已移居外地的人士返回香港;以及增加香港高等教 育院校的學位。為方便招聘有經驗的海外人士以及鼓勵他們返回本港工作,政府與 香港人事管理協會及其他私營機構設立了一間合營公司。該公司備有電腦化數據系 統,儲存本港就業機會的資料,以及有關本港海外留學生、移居外地的本港居民和 其他在本港求職人士的數據。

在各國政府的協助下,本港政府亦透過各種計劃,例如英國國籍計劃和延期移 民美國簽證計劃,竭力挽留本港人才。英國國籍計劃第一期已於一九九一年二月廿 八日截止申請,當局共接獲65763份申請書。根據這項計劃,5萬名人士及家屬毋 須離開本港,即可取得英國公民身份。一九九零年美國移民法特別規定,移民簽證 的有效期可延長至二零零一年年底,這項規定使受惠人士有信心在未來十多年留在 本港工作。

合法入境

年內,從內地移居本港的人數維持穩定,約為26800名;其中本港居民的妻室 佔 10 113名、子女佔12513名,而丈夫則佔1020名。

非法入境

當局於一九九零年修訂法例,規定建築業的主要承建商須對被發現在其施工地 盤內的非法入境者負責,並可因而被判罰款。此舉產生了阻嚇作用。年內,被捕 的非法入境者人數隨而下降,平均每日有70名,一九九零年則為76名。大部分非法 入境者是因本港就業機會及工資較佳而受吸引來港。當局經常派員前往可疑地點, 包括建築地盤、工廠及其他工作地點搜查。被發現的非法入境者,會先被檢控及 監,然後遣返原居地。非法入境者的僱主亦被檢控及判處罰款,而案情嚴重的則被 判入獄。

個人證件

年內,人民入境事務處所簽發的護照共240 700份,較上一年減少,減幅為 22%,而其中98755份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身份證明書的需求則減少19%,共 達133500份。市民對回港證的需求亦略減。人民入境事務處所簽發的719300份旅 行證件中,回港證佔48%。

當局為市民簽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普通身份證,以取代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 以前所簽發身份證的換證計劃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完成。在這四年半期間,換領的 身份證超過400萬張。8間新身份證換領處隨即停止辦公,而申領新款身份證的申請 仍在一般的人事登記處辦理。這些身份證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後仍然有效,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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