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超過655個地方。由於圖文傳真發送日漸普遍,年內,國際專用電報的通訊量降至 5100萬分鐘,較上一年減少12%

香港與其他地區的通訊由陸上和海底電纜、衛星及地面無線電系統互相連接。 其中比較重要的電纜包括香港與廣東兩地之間的光導纖維電纜,連接新加坡、香港 與台灣的海底電纜,香港與呂宋之間的海底電纜,連接香港、日本與韓國的光導纖 維海底電纜,以及港台2號光導纖維海底電纜。另有2條新的光導纖維海底電纜預計 於一九九三年啟用,分別是連接香港與菲律賓的港菲2電纜,以及連接馬來西亞、 新加坡、香港、台灣與日本的亞洲太平洋電纜(亞太電纜)。香港國際電訊有限公司 並在赤柱設有一個地面衛星通訊站,使用5個甲級天線與印度洋及太平洋上空的國 際衞星互相聯繫。香港的地面無線電系統只用於與中國、澳門及老撾通訊。

除香港電話有限公司及香港國際電訊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外,另有多類公共 電訊服務由一些公司按電訊管理局局長所發的公共非專利電訊服務(PNETS)牌照及 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PRS)牌照以競爭方式經營,其中包括公共流動無線電話、公 共無線電流動數據通訊、無線電資料傳送、無線電共用中繼台、第二代無線電話、 電子郵遞(文字郵遞和聲音郵遞)及增值傳真發送(例如文字傳真變換)等。截至一九 九一年十二月止,有效的公共非專利電訊服務牌照及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總數 分別有44個及6個。

年內,香港分別與美國、英國及日本達成特別協議,放寬使用國際專用線路 (IPLCs),以提供增值數據及圖文傳真服務。根據這些安排,經營國際增值電訊網絡 服務(IVANS)的公司,可以繳交固定的費用租用國際專用線路(IPLCs),以提供國 際增值電訊服務。

公共流動無線電話服務仍然非常受歡迎。年內,用戶總數由135000名增至 188 500名。為了應付日後增加的需求,電訊管理局局長計劃在一九九二至九三年度 在香港為數碼式公共流動無線電話服務設立發牌制度。

公共無線電傳呼服務極為普遍。截至一九九一年十二月止,獲發牌的傳呼機共 有877 000個。按人口平均計算,香港是世界上使用無線電傳呼服務比率最高的地區 (約為每6.6人1個)。目前所使用的傳呼機主要是數字式及文字數字式傳呼機,此 外,亦有以中文字體傳送信息的傳呼服務。

電訊管理局局長已於年內發牌予4間公司,批准它們經營第二代無線電話 (CT-2)服務。預料這項服務可在一九九二年年初開始提供。

年內,電訊管理局局長發牌予1間公司,使用931兆赫頻帶提供國際無線電傳呼 服務。預料這項服務可在一九九二年開始提供

亞洲衛星有限公司是一間在香港註冊的公司,這間公司擁有一枚地區性電訊衞 星——「亞洲衞星1號」。該枚衛星在一九九零年四月成功發射後,即開始為亞太地 區提供電訊服務,覆蓋範圍遍及中東至日本一帶,包括香港和中國在內。

在香港,郵政署署長兼任電訊管理局局長,負責執行電訊條例及電話條例,監 管所有電訊服務的設立和運作。郵政署署長簽發電訊牌照和監管電訊服務,就各類 公共電訊服務的整體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並擔任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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