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

能履行國際義務,限制紡織品出口,以及監察輸入的紡織品。因此,所有紡織品出 入口,均須領有貿易署署長所簽發的證件。其次是為保障人體健康、基於安全或保 安的理由,對少數非紡織品出入口加以管制,例如戰略物品、儲備商品、藥品、農 業用殺蟲劑和耗蝕臭氧層物質等。

政府為遏止以高速快艇進行走私的活動,除執行若干措施外,更於一九九一年 二月間通過1991年出口(訂明物品)規例。該規例規定,如用註冊總噸位250公噸以 下船隻載運電視機、卡式錄影機及卡式放影機出口,須受出口簽證管制。此外,亦 於一九九一年八月對經本港轉口的若干軍需品及與核子、生化武器的使用有關的項 目,實施簽證管制。

本港實施產地來源證制度,是為證明本港出口貨品的產地來源,以符合入口地 區有關當局的要求。貿易署負責管理這個制度,並按需要簽發產地來源證。政府亦 授權若干機構簽發產地來源證,計有香港總商會、香港印度商會、香港工業總會、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及香港中華總商會。

參與國際組織

作為亞洲太平洋經濟體系的主要部分及重要的地區服務中心,香港在地區性經 濟合作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及作出一定的貢獻。香港與亞太區的經濟連繫不斷擴 展。一九九一年,香港與亞太區之間的貿易約佔本港外貿總值62%。

第三屆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部長級會議,於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二至十四日在 漢城舉行,香港代表團在工商司率領下出席是次會議。會上,香港正式獲准加入為 會員。

太平洋經濟合作香港委員會於一九九零年三月成立,目的在於研究香港加入太 平洋經濟合作會議事宜,以及協調香港對該會議所提出的意見。為符合該會議由 3類人士組成的模式,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府官員,商界領袖及學者。貿易署則為委員 會提供秘書處的服務。

太平洋經濟合作香港委員會自成立以來,一直積極參與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的 事務。由於香港已於一九九一年五月正式成為會員,因此委員會更能全面參與太平 洋經濟合作會議事務。香港積極參與八月在吉隆坡舉行第五屆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 的貿易政策研究會。於九月間,香港亦參與在大阪舉行的「人力資源發展特別委員會 會議」及「太平洋經濟前景——結構性部分會議」。十月,香港派遣代表團前往上海出 席有關科學及技術工業場地的研討會。

---一九九一年內,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曾與亞洲經濟發展活躍的國家或地方(即 香港、新加坡、南韓、台灣、泰國及馬來西亞)展開非正式對話,而香港繼續積極 參與這些對話。於二月至六月期間為達到上述目的分別在巴黎、新加坡、漢城及 赫爾新基舉行的6個研討會,香港均有參與。在會上提出討論的題目包括貿易、 證券市場、宏觀經濟政策、國際互相倚賴、中歐東歐的融合以及世界經濟的遠景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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