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
本港與美國及加拿大的雙邊協議均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卅一日屆滿。香港及美 國在七月進行磋商後,簽訂新的香港/美國紡織品協議,為期4年,由一九九二年至 一九九五年。除若干變更外,新協議大致上是舊協議的延續。一九九一年八月,香 港亦與加拿大達成協議,將香港/加拿大紡織品協議延長兩年。新協議於一九九二年 及一九九三年內生效,所訂的條件則與舊協議完全一樣。
本港與芬蘭的雙邊協議已於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到期。雙方於五月舉行會議,簽 訂新的香港/芬蘭紡織品協議,為期2年,由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新協議不論 在貿易增長及產品範圍方面,均較原有協議大有改善,受限制貨品類目由5種減為 4種。
為配合放寬貿易的政策,瑞典政府已由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廢除所有紡織品 進口限制,並由該日起終止與各貿易夥伴(包括香港)簽訂的所有紡織品協議。因 此,在一九九一年七月卅一日以後輸往該國的紡織品將毋須憑配額領備出口證。
年內,香港與歐洲經濟共同體曾舉行2輪會議,第一輪會議商討解決自從德國 於一九九零年十月三日統一後,輸往德國的紡織品配額調整問題。第二輪會議則商 討將本港與歐洲經濟共同體簽訂的現行雙邊紡織品協議(由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 九九一年十二月卅一日)延長一年至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卅一日,所有條件均保持不 變。
非紡織品貿易
年內,歐洲經濟共同體並無對香港公司採取新的反傾銷行動。歐洲經濟共同體 在一九九一年五月宣布停止向錄音帶徵收臨時反傾銷稅,其後在七月則宣布就小螢 幕彩色電視機徵收確定反傾銷稅,稅率由2.1%至4.8%不等。
歐洲經濟共同體就由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九年三月期內向香港提出的 8項反傾銷起訴而進行的調查工作,已告完成。有關手提無線電話、粗斜棉布、 相簿、矽金屬、鎢礦沙及錄音帶的個案已告終結,並沒有向這些貨品徵收反傾銷稅 項。至於錄影帶及小螢幕彩色電視機則須繳付確定反傾銷稅。
一九九零年九月,美國當局裁定,由香港進口的人造纖維毛衫在美國以低於正 常價格出售,而此等進口貨品對美國工業造成重大損害。同月,美國商務部發出一 項反傾銷令。根據該令,在大多數情況下,由香港輸入人造纖維毛衫須繳付額外關 税5.86%。
香港政府在詳細研究上述個案後,認為美國所徵收的反傾銷稅並不符合關貿總 協定下「反傾銷守則」的有關條款,遂要求與美國舉行會議。雙方於一九九一年五月 在華盛頓進行磋商,但未能達成協議。香港政府其後將此事提交關貿總協定的反傾 銷措施委員會處理。
一九九零年十二月,土耳其對若干來自香港的進口梭織棉質布料,進行反傾銷 調查。
一九九零年五月,墨西哥工業及商業發展部就墨西哥廠商指稱香港的粗斜棉布 在墨西哥傾銷一事,進行調查。根據於一九九一年九月發表的最終裁定,由香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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