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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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全面的檢討,以評估擬議的港口及機場發展計劃和現行的環境與運輸政策所造成 的影響。當局在進行檢討時亦會考慮一點,就是由於珠江三角洲地區近年不斷發 展,本港所扮演的角色已有所改變。檢討工作完成後,全港發展策略便會訂出本港 所需基礎設施的架構,以滿足長遠的發展需求,尤須與人口、就業和經濟活動的分 布情況互相配合。當局將會分別制訂房屋、工業和辦公室等各類土地用途的政策, 為日後的發展提供指引。
次區域規劃
當局於一九八九年十月決定在赤鱲角興建新機場和進行港口擴展計劃後,隨即 展開都會以外地區發展策略(前稱次區域發展綱領)的檢討工作。新界西北及新界西 南發展策略檢討分別於一九九零年年初及年中開始進行,預計需時18個月才能完 成。當局將全面檢討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和其他進行中的策略研究所造成的發展需 求和機會,並會檢討鄉郊規劃及改善策略的建議。每項發展策略均包括一套以二零 ~一年為預算完工日期的土地用途/運輸/環境計劃,作為未來發展的指引,以及為 分區計劃的制訂工作提供一個架構。
地區規劃
大部分發展和工程計劃均在地區層面推行。為地區發展而編製的圖則有兩類: 法定圖則和部門內部使用圖則,均用以管制和指引個別地點的土地用途、樓宇體積 和發展特色,以應付本港人口增長所帶來的需求,並確保本港有足夠的社區設施和 公用事業服務。
在城市規劃委員會指示下,當局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的規定,為主要市區內各分 區擬備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
。
當局現已編製 40份分區計劃大綱圖,範圍遍及整個都會區。這些大綱圖顯示出 擬議的土地用途概況和某些分區的主要道路系統,並可作為公共和私人投資發展計 劃的指引。圖則一經公開給市民查閱,即具法定效力,任何根據建築物條例而呈遞 的建築工程圖則,倘若與法定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有所抵觸,建築事務監督可加以否 決。
一九九零年內,城市規劃委員會為本港各區公布了18份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 這些圖則通常劃定那些地區將用作住宅、工商業、政府/團體/社區、遊憩或其他特 定用途,每份圖則附有註釋,列明某一地區的土地用途類別,包括理應獲准的用 途,以及須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出申請,或許要遵守附帶條件才獲准的其他用 途。採用這種申請方式後,有關方面在規劃土地用途時,便有較大的靈活性,以迎 合社區的需要。此外,城市規劃條例又規定,倘若城市規劃委員會拒絕批准某項申 請,申請人可要求該委員會覆核其決定。年內,城市規劃委員會共考慮266宗規劃 許可申請和39宗要求覆核申請;一九八九年則分別為282宗和33宗。
在法定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上,某些地區會劃為「綜合發展區」,目的在於透過綜 合發展方式,促進地區的發展。這種發展方式通常包括提供多項有關的社區設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