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和金融

金融政策

香港與其他主要金融中心不同的地方,是並無中央銀行之設。通常由中央銀行 執行的工作,例如審慎監察金融機構,管理官方外匯儲備,負責某類市場運作,持 有發行鈔票的保證,為政府提供中央銀行服務等,大多由布政司署金融科屬下各政 府部門負責。

香港目前採用聯繫匯率制度。一九八三年十月十七日,在港元匯率經過一段極 不穩定的時期後,當局推出這套聯繫匯率制度。根據這套制度,由外匯基金發給兩 家發鈔銀行作為發行港元紙幣保證的負債證明書,在發出及贖回時,均須按1美元 兑7.8港元的固定匯率以美元繳付。換言之,在實際的運作中,銀行增加流通紙幣數 量時,便須向外匯基金繳付等額美元;流通的紙幣被撤回時,則須由外匯基金付還 等額的美元。兩家發鈔銀行在與本港所有其他銀行進行紙幣交易時,相應地採用了 上述固定匯率,但在外匯市場方面,港元匯率仍由市場的供求力量決定。然而,銀 行之間的套匯及競爭,令市場匯率一直維持在十分接近負債證明書所定匯率(即7.8 港元兌1美元)的水平。

自採用聯繫匯率制度後,匯率已不再是本港經濟調整過程中的一項變動因素。 利率、貨幣供應和經濟活動程度,經過一段時間,會自動對國際收支差額的壓力作 出調整。假如出現資金外流的情況,例如由於國際收支差額有出現赤字的趨勢而引 致資金外流,貨幣供應便會收縮,利率亦會上升。貨幣供應減少及利率上升一方面 會吸引資金流入,抵銷原先因國際收支差額出現赤字而引致的資金外流,另一方面 又會減低本地內部需求,抑制入口及提高出口競爭力,因而亦會協助恢復對外貿易 平衡。另一種情況是,假如有資金流入,例如由於國際收支差額有出現盈餘的趨勢 而引致資金流入,貨幣供應將會擴增,利率會下降。貨幣供應增加和利率下降除會 導致資金外流外,並會令本地內部需求及入口增加,削弱出口競爭力,因而亦會使 對外貿易恢復平衡。

港元對美元匯率若有轉弱的趨勢,港元利率相對美元利率而言會上升,直至港 元與美元利率之間的差距,足以遏止或扭轉資金撤離港元的情況。同樣地,港元對 美元匯率若有增強的趨勢,港元利率相對美元利率而言會下降,直至港元與美元利 率之間的差距,足以遏止或扭轉資金流向港元的情況。從金融政策觀點來看,有時 是需要加速這個調整過程,以確保本港的經濟不會受到企圖操縱港元幣值的投機性 流動資金過分的干擾。為使利率差距夠大,足以對資金的動向產生影響力,利率的 升降理應沒有上限或下限。

一九八八年一月,香港銀行公會在徵詢財政司的意見後,修訂了利率規則,授 權銀行在有需要時,可向巨額的港元存款結餘收取手續費(「負利率」),利率的下限 便告取消。修訂利率規則的目的,在於遏止一九八七年年底至翌年年初因盛傳港元 升值而湧現的投機活動。制訂這項措施已足以阻嚇投機活動,所以實際上銀行並無 需要徵收這項手續費。

根據放債人條例的規定,任何人士均不得以超過年息6分的實際利率放債。當 局於一九八八年七月,對此條例作出修訂,銀行業條例所指的所有認可機構,均獲 豁免遵守上述規定。利率的上限,亦隨之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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