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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年內,當局修訂了區議會的選區分界。這項修改,主要是以各區的實際發展, 以及人口的增長、遷移和地區人口分布情況為基礎。在一九九一年三月舉行的區議 會選舉中,將會增設53個選區,使選區總數增至210個,民選議員共274名,委任 議員則有140名。
區議會基本上擔當諮詢的角色,就影響區內居住或工作人士福利的種種問題, 向政府提供意見,因此在地區事務的管理方面有重大貢獻。區議會並協助監察政府 部門在地區層面上的工作。此外,政府經常就影響全港市民的重要問題,例如都會 計劃方案、醫院管理局的成立、人權法案、運輸政策,以及社會福利服務的改革等 事項,徵詢區議會的意見。如有撥款可供運用,區議會亦負責進行小規模的環境改 善工程,以及在區內協辦或贊助各種文娛康樂活動,以收推廣之效。在一九九零至 九一年度,供作上述用途的撥款達5,690萬元。
各區區議會均推行「會見市民計劃」,以便區內居民可以約見區議員,就區內的 任何問題發表意見,以及提出改善方法。這個計劃深受一般市民歡迎,為區議會提 供一個直接途徑,以徵詢市民有關地區問題的意見,以便向當局反映。
每一地區均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由政務專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為所屬地區 居民提供基本服務的政府各個部門代表。各部門人員可藉此共聚協商,以協調政府 在區內提供各項公共服務及設施的工作。地區管理委員會與區議會緊密合作,並盡 量聽取區議會的意見。
年內,設於19區的政務處暨屬下各分處的71個諮詢服務中心,共處理1760萬 宗個案。這些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類服務,包括解答有關政府服務的一般詢問, 派發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辦理宣誓手續,以及將「會見市民計劃」、「免費法律輔導 計劃」和「租務主任計劃」等個案轉給有關部門辦理。
分區委員會和互助委員會是地方行政計劃重要的一環,早於七十年代初期在全 港各區設立,旨在協助推行清潔香港運動及撲滅暴力罪行運動。每個分區委員會的 服務對象,約有4至5萬人,成員由政府委任,來自社會各階層。互助委員會是由大 廈住戶成立的組織,目的在於改善多層大廈的保安、清潔和管理。目前,全港共有 127個分區委員會和4324 個互助委員會,為政府與基層居民提供一個既廣泛而又有 效的聯絡網。
民意代表機構之間的聯繫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與各區議會保持密切聯繫。每個市區區議會均有一名代表 進入市政局。新界方面,每個區議會不但有一名代表進入區域市政局,而且在區域 市政局屬下的地區委員會,亦包括各區區議員在內。透過這些途徑,市政局和區域 市政局經常就有關各區的事務,徵詢區議會的意見。
新界各區議會與鄉議局的關係非常密切。鄉議局是代表新界原居民的法定諮詢 組織,新界各區議會都為身兼鄉議局當然執行委員的鄉事委員會主席預留席位。
由於鄉議局主席和兩名副主席兼任區域市政局當然議員,區域市政局藉此與鄉 議局建立正式的聯繫。此外,區域市政局的委任議員中,有3名是來自鄉議局,以 確保與新界原居民保持密切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