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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

的46%,參加這項計劃的普通科醫生,約有520名。由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一日開 始,學生前往選定的醫生就診,每次須繳付10元。政府每年資助每名學生120元, 至於整項計劃的行政費用,亦由政府負擔。

學校衛生服務由政府負責提供,工作包括監察校舍的環境衛生及控制傳染病。 學校衛生科醫生、衛生指導員和衞生督察定期到學校視察,就學生的健康問題提供 意見,並組織健康教育和防疫注射運動。

港口衛生

港口衛生處負責防止疫症從海、陸、空三路傳入本港,並依照檢疫及防疫条例 與國際衛生規例執行管制措施。

所有來港船隻,包括難民船,每日24小時均可獲得檢疫服務,以及無線電批准 免受檢疫。港口衛生處提供防疫注射服務,簽發國際防疫注射證明書,視察及監督 行走國際航綫船隻的滅鼠工作,以及確保船隻與飛機的衛生設備符合標準。此外, 該處亦為港內船隻與飛機提供醫療援助,並為航行中的船隻提供醫療指導。

衛生人員經常密切留意國際航機的食品供應服務,以確保機上食物和食水清潔 安全。

港口衞生處並經常與日內瓦世界衞生組織、該組織的馬尼拉西太平洋區辦事處 - 以及其他鄰近國家,交換有關傳染病的資料。

基層健康護理服務檢討

政府於一九八九年八月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全面檢討本港的基層健康護理服 務。工作小組將檢討一般門診服務、母嬰健康包括家庭計劃、學生保健服務、健康 教育、防疫注射以及其他預防疾病措施等。工作小組亦會檢討政府和私人機構在提 供健康護理服務方面各自擔當的角色,並建議作出一些安排,以加強門診診療所與 各醫院之間的協調。工作小組的各項建議,可望於一九九零年年底完成。

牙科服務

學童牙科保健計劃的目的,在於促進學童的牙齒健康。這項服務包括定期的牙 齒護理、治療服務和口腔衛生教育。自一九八七年起,這項服務已推廣至所有小學 生。一九八九年內,參加學童有390752人,佔全港小學生人數的73%。

衛生署並成立口腔衛生教育組,為市民舉辦口腔衛生教育活動。

政府提供牙科服務,照顧所有月薪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及其家屬的牙齒健康。 此外,並為懲教機構囚犯提供簡單牙科服務,同時也為政府醫院病人提供專科牙齒 護理。若干分區牙科診療所,亦為需要急診的市民服務。

為精神病患者和弱智人士提供的服務

當局為精神病患者所提供的醫療服務,包括在醫院、門診診療所和日間醫院提 供治療。醫院事務署精神病科與本港其他學術和志願團體合作,為全港市民提供全 面的精神病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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