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繼續按照一九七七年公布的「康復服務白皮書」的目標,及其後每年對 康復計劃方案所進行的檢討,不斷擴展。一九八九年,本港為弱能兒童而設的特殊 學額達14928個。
本港目前有特殊學校71間,共提供9023個學額,專收容弱能程度較為嚴重的 兒童。這些學校為失明、失聰、傷殘、弱智、情緒有問題、缺乏社會照顧及學習有 困難的兒童,提供特殊教育。16間特殊學校還設有宿舍,提供約892個宿位。此 外,尚有399班特別教育班設於普通學校,為弱視、弱聽和學習有困難的學童,提 供5905個學額。
特殊教育組於一九八八年推行一項計劃,向非牟利幼稚園的輕度弱能學童提供 輔導服務。當局於一九八九年將這項計劃擴展至11間幼稚園。
教育署特殊教育組亦為就讀於普通班級,但學習有困難和情緒有問題的學生, 提供加強輔導服務,包括在課外時間為啟導教學中心和匡導班提供輔導,派出輔導 教師在上課時間內前往普通學校巡迴訪問,以及向校方提供意見。
特殊教育組更提供甄別及評估服務,以找出那些學齡兒童需要特殊教育,以便 及早補救。該組設有綜合甄別計劃,為小一學生進行聽覺及視覺甄別測驗。這項計 劃並為教師提供甄別的準則和指引,讓他們找出有言語障礙及學習有困難的學童。 需要接受進一步評估的學生,可接受聽覺、言語、心理或教育測驗;至於那些需要 言語和聽覺訓練、言語障礙治療等輔導服務的學生,則可在各特殊教育服務中心獲 得這些服務。政府並設有一個實驗室,為弱聽學童提供耳模。
香港盲人輔導會於一九八六年年底,興辦了一間中央點字印製中心。該中心獲 得政府補助,負責印製點字讀物(包括課本)及研究如何改善中英文點字的印製方 法。
柏立基教育學院繼續為弱能兒童教師舉辦為期兩年的在職訓練課程。特殊教育 組亦經常舉辦短期課程、研討會、研習班和複修課程,供特殊教育工作人員進修, 以提高其專業知識。
專上教育
根據專上學院條例(香港法例第320章)註冊的認可專上學院有兩間,即香港樹 仁學院和嶺南學院。香港樹仁學院於一九七六年一月註冊,設有文科、社會科學和 商科3間學院,共有13個學系,分別辦理日夜校課程,學生人數共3961名。該學 院開辦四年制文憑課程,並無接受政府資助,但學生可向教育署申請貸款。在一九 八九至九零年度,最高貸款額為9,400元。
嶺南學院於一九七八年十月註冊,設有文科、商科和社會科學3間學院,共有 8個學系。此外,亦設有一個通識教育學部,提供12項課程。各項課程的學生總數 達1088名。英國國家學歷評審委員會對課程進行檢討後,嶺南學院於一九八八年九 月開辦一項綜合三年制榮譽文憑課程,並獲得政府更多資助。所有修讀綜合三年制 課程的學生,均有資格申請資助。在一九八九至九零年度,最高津貼額提高至4,300 元,最高貸款額則為5,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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