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語言
中文和英文同為本港法定語言。政府與市民交往時,這兩種語言都具有同等地 位。市民所關注的重要政府報告和其他刊物,均備有中英文版本。本港的華籍居 民,大多操粵語(廣州話)。另一方面,由於香港與中國的關係日趨密切,學習普通 話(國語)的人亦越來越多。立法局、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各個區議會和政府其他 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均設有即時傳譯服務。在這些會議上,各成員均可用英語或粵 語發言。政府於一九八八年十月成立一個雙語法例諮詢委員會,並於一九八九年四 月通過首條用雙語制定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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