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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材料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一九八八年內,本港建造業所消耗的碎石、石粉及沙粒,數量約為1900 萬公 噸,其中約有35%由中國輸入。本地出產的建築材料,大部分來自5個根據合約 經營而由土力工程處監管的石礦場。
繼海域地質測量之後,土力工程處現正進行海床勘測工作,以鑑定那些地點儲 藏大量沙粒和礫石,可供作填料及碎石之用。該處已鑑定的地點,可提供約1億立 方米的填料。
年內,政府各個工務試驗所進行建築材料試驗約30萬次。該等試驗所由土力 工程處管理,所試驗的材料包括泥土、岩石、鋼筋、混凝土、木材、碎石以至瀝青 產品等。年內的一項重大進展,就是工務試驗所根據香港試驗所評審計劃,獲得認 可資格,進行混凝土及混凝土鋼筋的試驗。
防洪工作
近年來,在新界低窪地區進行的公共及私人發展工程,數目眾多。這些地區雖 然以往屢因豪雨而造成水浸,但後果並不嚴重。鑑於這個問題越來越受公眾關注, 土木工程署在一九八七年十一月成立一個防洪組,專責統籌政府各部門在本港進行 的防洪工作。過去一年內,該組把130多個地點列爲水浸黑點,並組織人手提供短 期措施,以改善有關情況。當局進行一項大規模檢討,研究政府在土地排水及防洪 工作所扮演的角色。當局委任顧問公司進行一項全港土地排水及防洪策略研究,涉 及的範圍包括研究工程及立法方面的各種可行辦法,務求把水浸所造成的損失減到 「最少。
為配合上述措施,拓展署已展開一項研究,仔細考慮各種方法以保護新界西北 部易受水浸影響的村落,並提出建議。約有200條村落列入研究範圍,相信其中 130條需要在未來數年內以個別或集體方式採取一些防洪措施。
電力供應
本港的電力供應,現時由兩家商業機構負責。兩家公司之中,香港電燈有限公 司(港燈)負責供電給香港島及鄰近的鴨脷洲和南丫島;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則 供電予九龍及新界,包括大嶼山和若干離島。
兩家電力公司均由投資者擁有,並無專利權,但公司的財政安排,均由政府根 據管制計劃監管。根據管制計劃,兩家公司所製訂的財政計劃,包括公司在未來最 少5年的活動及預測電力收費,均須呈交政府批審。
政府於一九八三年委任一間獨立顧問公司,就政府監管兩間電力公司運作所採 取的措施,進行研究。在一九八五年三月發表的報告中,顧問公司雖然指出以往的 監管安排足夠和妥善,但仍提出多項改善監管程序的建議。政府成立一個向經濟司 負責的特別工作小組,專門研究如何實施顧問公司所提出的建議。工作小組的研究 報告,已呈交行政局省覽,而顧問公司的建議亦已陸續實施。
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的3間附屬電力公司——半島電力有限公司、九龍發電有限 公司及青山電力有限公司——負責九龍及新界的供電工作。在上述3間公司,中電 均佔40%股權,而其餘60%股權則由標準石油公司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