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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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84宗,已處理的領養個案有331宗,經法庭頒令批准的本地領養個案則有271 宗。透過中央寄養服務課,社會福利署與3個受資助寄養服務機構緊密合作,推廣 本港的寄養服務。一九八八年內,寄養服務名額共有180個。

年內,當局成立一個由社會福利署和志願機構代表組成的督導委員會,負責監 察有關工作小組對擴大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所提建議的實施情況。

設立幼兒中心的目的,是照顧6歲以下的兒童。幼兒中心必須遵守幼兒中心條 例所訂的標準,並須向當局註册及接受視察。年底時,日間幼兒中心共有名額 29 426個,而住宿幼兒中心則提供宿額738個。低入息家庭如須送其子女往幼兒中 心者,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援助。年底時,共有8700名兒童接受資助。

此外,社會福利署設有熱線電話服務,解答市民有關該署服務的查詢,如有需 要,亦可即時透過電話提供輔導或指導。

此外,社會福利署亦為社會上各個年齡組別的人士舉辦家庭生活教育活動,旨 在改善家庭生活質素,促進人際關係和加強社會意識,避免引起家庭破裂及社會問 題。一九八八年宣傳運動的主題是「心意互傳送,親情日益濃」,旨在加强家庭各成 員之間的溝通和了解。為響應中央的宣傳運動,各區的社會工作者還舉辦各項宣傳 及教育活動,並透過12個分區委員會及來自13個受資助機構的56名家庭生活教育 工作者進行。此外,社會福利署亦設有一個中央資料中心,負責提供此項服務所需 的視聽器材及資料。所有這些服務,均由社會福利署負責統籌。

政府醫院及診療所共設有103個醫務社會服務組,每組均有醫務社會工作員駐 守,為病人及其家屬提供社會工作服務。自一九八八年精神健康(修訂)條例草案於 六月制定後,社會福利署已增設若干職位,以加强精神科醫務社會服務組的人手編 制,和執行上述條例草案規定的額外職務。

老人服務

政府在推行及計劃老人服務時,仍遵照「社區照顧」這個原則。多種社區支援服 務主要是由受資助福利機構提供,旨在鼓勵家庭成員照顧家中老年人,使老人能獨 立生活。社區支援服務包括輔導、家務助理、膳食堂、洗衣、洗澡、社區教育、日 間護理及社交康樂活動。年底時,本港有戶外康樂巴士4輛、家務助理50隊,老 人康樂中心99間、老人服務中心14間及日間護理中心5間。對於急需居所的老人 及有年老成員或親屬的家庭,當局有優先配屋或體恤安置計劃,優先安排他們入住 公共屋邨。社會福利署亦推行兩項老人安庇計劃,分別在兩個私人屋邨內的103個 單位,為那些能夠獨自生活的老人提供宿額共595個。

此外,當局又為那些健康欠佳或基於其他理由未能與家人同住或獨自生活的老 人,提供住宿設施。年底時,老人院及宿舍共有名額7405個,而護理安老院的名 額則有1816個。當局現正計劃在公共屋邨內提供更多附設護理安老單位的老人院 及設立多間特建的護理安老院

在衛生福利科的領導下,當局已成立老人服務中央委員會,成員包括各政府部 門及志願機構的代表。該委員會現已檢討多項與老人服務有關的政策及措施。

社會福利署已成立私營安老院註冊處,負責推行私營安老院自願註冊計劃及監 察私營安老院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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