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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用
区
空
政府制定土地及工務政策的主要目的,在確保有足夠土地應付公營和私營機構 短期和長遠的需求,並根據土地用途的區分及發展計劃,發揮土地的最佳效用。此 外,還要確保基本設施與屋宇建設的發展,可以互相配合。
地政工務司負責制定有關土地、公共工程和私人發展計劃的政策;其轄下的地 政工務科,除擔任與上述政策有關的職責外,還須監察屬下7個部門的工作,這些 部門是建築署、屋宇地政署、土木工程署、機電工程署、路政署、拓展署和水務 署。地政工務司亦是城市設計委員會和發展進度委員會的主席;發展進度委員會的 其中一項工作,是按照土地發展政策委員會規定的標準,考慮和核准各個發展區的 詳細規劃摘要及發展藍圖。
土地發展政策委員會的主席是布政司,專責監察一切有關本港土地發展的事 宜,並在原則上批准所有影響土地發展計劃或土地用途的重要建議。至於土地及建 設諮詢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就廣泛事項,例如土地發展計劃是否足夠及土地、樓 宇和建造業的政策與程序是否恰當等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該委員會的主席及 8名委員,均來自私人機構。
中英土地委員會在一九八七年內定期召開會議,就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 明附件三內有關批地協議的實施問題進行磋商,其中包括本港在長遠地需求方面 的預測,目的在使土地委員會可以根據較長遠的發展需求,制定每年的賣地計劃。
年內另外一項有關土地契約的重要發展,就是在立法局提交了新界土地契約 (續期)條例草案。制訂這項條例草案,旨在遵照聯合聲明附件三的規定,將新界大 部分批地契約續期至二零四七年,無須補地價。
為配合本港未來經濟發展,政府在一九八七年對全港規劃策略進行檢討。一九 八八年年初,會展開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研究,檢討港口和機場的多個發展方案, 以及有關的規劃問題。
地政工科的策略研究組在一九八七年成立了一個特別小組,專責制定有關都 會區的規劃建議。這個特別小組的成立,符合了政府希望改善海港兩岸都會區居住 環境的目標。為配合建議中在紅磡、中區/灣仔、西九龍及青洲進行的填海工程, 正好重新對都會區進行規劃,以改善擠迫的情況和補救社區設施的不足。當局已着 手進行這些地區的規劃及工程研究工作。
政府預算在一九八八年年初成立土地發展公司的目的,亦是為了進行市區重建 和改善工作。土地發展公司將會負責及推行市區較舊部分的綜合重建工作,而且有 權收購物業加以發展,或與私人發展商合作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