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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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該組開辦3間職業資料中心,每間中心均設有參考圖書館、錄影帶和錄音 帶,提供各種有關就業及受訓機會的資料。一九八七年,共有34288人曾到各中 心使用上述設施。
海外就業
香港以外地區僱傭契約條例規定,前往香港以外地區就業的體力勞動工人在香 港所訂立的僱傭合約,必須在工人離開香港之前由勞工處處長核簽。僱主或其代理 人如未有遵守這項規定,則屬違例,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萬元。年內經勞工處 處長核簽的合約共255份,一九八六年則為256份。
外籍家傭工
外籍家傭工大多來自菲律賓。為管制和保障這些傭工的僱傭條件,勞工 處須負責核簽有關的僱傭合約。一九八七年內經勞工處核簽的這類合約,共31138 份。
此外,勞工處亦負責調解這些傭工與僱主之間的糾紛。一九八七年內,該處共 處理有關僱用這類傭工的權益聲請377宗、諮詢557宗及查問48326次。
職業介紹所
僱傭條例及根據該條例而制訂的職業介紹所規例,對本港職業介紹所的發牌及 運作事宜有所管制。年內,勞工處共簽發介紹求職人士在本港就業的職業介紹所牌 照277張、介紹求職人士在香港以外地區就業的職業介紹所牌照72張,以及非牟 利職業介紹所豁免證2張。
工業安全
勞工處的工廠督察科負責執行工廠暨工業經營條例和附屬規例,保障在工廠、 建築或工程地盤及其他工業經營場所內服務的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工廠督察就安全 和健康問題,向廠方提供指導及協助,例如採用安全操作方法和佈置新廠房,使工 作環境更加安全。此外,工廠督察調查工業意外及其他危險事件。
工廠暨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經於一九八六年十月在立法局 通過。該規例規定建築地盤的工作人員如超過某一數目,地盤內便須僱有安全主任 及安全督導員;又規定必須成立安全主任諮詢委員會,以及安全主任必須註册等。 關於僱用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導員的規定,已於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起實施。
年內,工廠督察科屬下的工業安全訓練中心,為各行各業的工人、督導人員和 經理人員主辦安全訓練課程。該中心除了為工業學校的教師及學生主辦安全講座 外,在暑假期間亦為其他類型的中學舉辦類似的講座。年內,又開始為就讀於專上 院校的商業系學生主辦安全管理的講座。該中心與香港理工學院繼續合辦兩個夜間 課程和一個日間部分時間給假調訓課程,學員修畢後可獲頒發工業安全修業證書; 另辦有兩個夜間課程,畢業者獲頒發工業安全深造修業證書。勞工處除了繼續協助 建造業訓練局開辦建造業安全主任課程外,並首次協助該局舉辦建造業安全督導員 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