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租借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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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一八五六至五八年)的禍端,是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 釋各執一辭,導火線則爲中國水師登上英艇亞羅號搜捕海盜,因而發生衝突。結 果兩國於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英國得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國,戰事暫告平息。 第一任使節為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士,奉命前往北京呈遞國書。他途經大沽, 突遭炮轟,於是一八五九至六零年間,戰火再起。

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曾在九龍結營,此事從本港早期照片可見。英軍發現 當地環境適宜,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 涉後,獲得九龍半島南端(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永久租借權。一八六零年,戰 爭結束,訂立北京條約,九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國。

日本和歐洲其他國家亦相繼要求中國租借土地;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後, 曾爲中國說項的德、法、俄三國更有藉口提出租地要求。其後,局勢緊張,英國認 為如要防衛香港,必須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一項在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有關拓展香港界址的條約,中國同 意將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新界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予英國,為期99 年。英國此舉僅在針對法俄,而非對付中國,因此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的碼 頭。中國仍保留該處的行政權力,「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但是二八 九九年十二月廿七日,英女皇會同樞密院決議撤銷這項條款,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 龍城。在此之前,英人已於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嘗有零星反抗, 但不久即告停止。新界遂成為香港的一部分,但和市區分別管理。

初期的發展

香港在開埠初期,發展並不順利,不良分子集,罪行猖獗,熱病和颱風威脅 居民的生命財產,但中國人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數目竟然極多。一八五一 年香港人口有32983人(中國人佔31463人),一九三一年增至878947人(中國人 佔859425人)。

香港的中國人,只求不受干擾,故在香港政府的開明統治下,均能安居樂業。 香港開始成為中國移民的目的地,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遠 洋船,在一八六零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881艘。香港主要和中國貿 易,故不得不順應中國習慣,於一八六二年採用銀元制。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 元本位時,香港亦隨而改變幣制。

香港政制採取英國海外屬土常用的形式,總督由英廷任命,行政立法兩局議員 亦由政府委任,大半屬官守議員。一八五零年委出第一批立法局非政府人員的議 員,至一八八零年才有華人議員。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有非政府人員的議員,而 華人議員則於一九二六年初次委出。長期以來,本港兩個團體(香港總商會和非官 守太平紳士)有權各自提名一人為立法局議員,但這項安排已於一九七二年終止。

居港英人曾數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不欲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多數華 人,故一直不予首允。

一八八三年政府成立衛生局,並由一八八七年開始以選舉方式委任部分成員; 衛生局於一九三六年改組為市政局。最初香港政府有意從中國借調官員管理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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