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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香港自一八四一年開埠以後,逐漸發展為商業中心。十八世紀末葉,英國人雖 已操縱廣州的對外貿易,但由於中英兩國文化不同,觀點迥異,所以仍對當時的情 況不感滿意。而中國當時自視為獨一無二的文明大國,在廣州經商的外籍人士,在 居住及其他方面,受到諸般限制,例如外商只准在商館區範圍內活動,並且只准在 貿易季節期間逗留;家眷則須在澳門居住。此外,他們不得入城,更不許學習中國 語文。徵收船税又漫無標準,時常引起爭端。然而中英商人仍能互相信任,無論貿 易額如何鉅大,均口頭成交,一諾千金。

最初對外貿易有利於中國,白銀大量流入。但自一八零零年開始,鴉片貿易蓬 勃,形勢即告逆轉。清廷原已於一七九九年明令禁止輸入鴉片,但自一八三四年東 印度公司喪失與中國貿易的特權後,外商爲圖暴利,竟加入鴉片商販行列。中國白 銀外流的情況,從此更趨嚴重。清廷有見及此,遂於一八三九年三月派遣欽差大臣 林則徐赴粵,厲行禁煙。林則徐抵粵一星期,即派兵封鎖商館,不准任何人離開 斷絕糧食供應,直至外商交出全部鴉片為止;並着令各外商和船長具結,嗣後不得 輸入鴉片,違者正法。英國商務監督義律亦與其他英商一起被困,六個星期後,義 律迫得下令盡繳所儲鴉片,計20283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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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律隨後即向英廷詳細報告,決定在未得訓令前,暫停通商。英僑於是撤離廣 州,往澳門暫居,但因澳門總督聲言不能負責保障他們的安全,所以在一八三九年 夏季,英僑全部撤離,退居香港港內的船舶上。

英國外務大臣彭瑪斯頓勛爵認為事已至此,必須解決中英貿易關係問題。他認 馬英僑繳出鴉片,無異被迫繳納贖命金(英僑其實並無生命危險),因此要求中國與 -英國訂立貿易條約,以平等地位通商,或割讓一個小島給英國,使英僑能在其國家 「蔭庇下的地方安居。

為爭取上述要求,英國顯示實力,派遣遠征軍於一八四零年六月開抵中國,遂 爆發第一次鴉片戰爭(一八四零至四二年)。雙方初步談判失敗,林則徐撤職,琦善 接任欽差大臣。雙方且談且戰,直至義律與琦善達成協議。

一八四一年一月二十日,雙方簽訂穿鼻草約,割讓香港。英海軍於一八四一年 一月廿六日在水坑口登陸升旗,香港正式成為英國屬土。是年六月,義律把土地分 段出售,由是香港開始有移民居留。

兩國政府均不承認穿鼻草約。中國認爲割地是奇恥大辱,舉國震怒,清廷遂將 琦善撤職,解京查辦。英國方面,彭瑪斯頓勛爵亦大表不滿,認為香港「這個杳無 人煙的荒蕪小島」,不足以代替通商條約

彭瑪斯頓勛爵嚴厲譴責義律漠視他的訓令,召還義律,另派砵甸乍爵士接任。 一八四一年八月,砵甸乍爵士抵達香港,決心以武力解決。一年後,揮軍溯長江而 上,直迫南京,終於在一八四二年八月廿九日雙方訂立南京條約,戰事始告平息。

是時英國的維新黨政府下台,新上任的保守黨外務大臣阿巴甸勛爵於一八四一 年修改給予砵甸乍爵士的訓令,撤回割地的要求。

砵甸乍爵士是年冬天返抵香港,對香港的發展甚爲滿意,訂立南京條約時違背 英廷訓令,不僅訂立通商條約,復取香港;此外,清政府並須開放廣州等五地為通 商口岸。此通商條約其後併入一八四三年十月締訂的虎門善後條約內,容許中國人 自由到香港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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