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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兒童及青年中心主要是由志願機構主辦,提供各種戶外和户內活動,使青少年 得在社會工作者指導下,發展其品格、領袖潛能及社交技巧。一九八六年內啟用的 兒童中心有2間,以及兒童兼青年中心5間。年底時,本港共有兒童中心149間及 青年中心162間,而其中100間為兒童兼青年中心。
社會福利署還推行「青年實踐計劃」,旨在鼓勵青年人研究和分辨出社區的需 要,然後建議和實施若干計劃,以滿足這些需要。年內,當局發出津貼233,561 元,協助青年團體展開約87項社區計劃。此外,政府向各穿着制服青年團體提供 財政援助,這些團體負責管理多個青年營及宿舍。
有些青少年通常不到青年中心走動,亦無意參加有組織的活動。外展社會工作 的社工會前往他們經常出入的地方,直接向他們提供建議和輔導。當局現正對這項 服務的未來發展進行研究。
當局又提供一項學校社會工作,為全港中小學生服務。教育署的學生輔導主任 派駐所有小學,協助學生解決個人問題。社會福利署或受資助福利機構的社工會在
·周內某些日子到訪中學,幫助學生盡量利用受教育機會,並就個人問題提供輔 導。當局年內完成關於提供學校社會工作服務的檢討,並就改善服務的方法提出若 干建議。
康復服務
康復服務的主要目的,在協助弱能人士自力更生,適應社會生活,所以政府在 這方面的工作,旨在讓弱能人士盡量發揮他們的體能、智力及社羣能力。政府部門 和福利機構所提供的康復服務,都是由康復專員透過康復服務工作計劃的每年檢 討,仔細加以協調。社會福利署則負責策劃及發展多項服務,照顧弱能人士的一般 福利及滿足他們在適應社會生活時的需求;為此,該署一方面直接提供服務,另一 方面則資助福利機構。教育署除負責學齡弱能兒童的教育和訓練工作外,並負責在 特殊學校為學童提供住宿護理和交通工具。工業教育及訓練署統籌為弱能青少年及 成年人而設的職業訓練。勞工處的展能就業組則負責為失聰、失明、身體殘缺、精 神病康復者及弱智人士解決就業問題。
社會福利署為傷殘人士提供直接服務,例如輔導指點、體恤安置、經濟援助、 輔助和康復器具、以及日間和住宿照顧。該署還直接開辦各類設施,其中包括一間 兼收弱能兒童的幼兒中心、一間傷殘人士羣康會社、住宿院所和宿舍、展能中心及 庇護工場。除社會福利署所提供的服務外,由31間受資助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 學前照顧、教育和訓練計劃、特殊幼兒中心、家務助理服務、特殊交通計劃、體 育、社交和康樂活動、手語翻譯服務、為精神病康復者設立中途宿舍、訓練失明人 士走動及辨別方向等。
截至年底,社會福利署及福利機構一共提供了1010個展能訓練的名額和2905 個庇護工場的名額。這些設施為不能在外間就業市場競爭的成年弱能人士,提供
就業機會。
年內,當局將受資助機構屬下庇護工場的人手編制,提高至接近政府工場的編 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