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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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達90%。此外,該局的保單可以協助保戶從銀行獲得出口業務所需的周轉資金 及貼現服務。
該局亦向保戶提供支援服務,解決其收款困難,提供海外市場的政治及經濟資 料,以及通知保戶有關海外個別買家的信譽。
以短期信用付款方式(最高達180天)進行的交易,包括付款交單、承兌交單及 掛帳發票等,通常以綜合貨運保單投保,可以在付貨日期開始獲得保障。出口商亦 可以在簽訂買賣合約日期起投保,使其在製造產品階段獲得保障。對於以中期或長 期信用放款方式(在2至5年或更長時間內攤還)出售的機器和其他生產設備及服 務,該局更提供其他保險單,以適應出口商的個別需要。
近年來,以不可撤銷信用狀經營出口的香港出口商及製造商,在付貨前或製造 階段,須冒更大的風險。他們往往在未收到不可撤銷信用狀前,便要開始生產,故 此要面對在製造階段時買家可能否認合約的風險,以及因買家破產或其他政治風險 所引起的損失。一九八六年初,保險局便推出一套綜合合約保單辦法,以承保這類 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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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出口信用保險局並不直接提供貸款,但出口商可以利用該局簽發的銀行授 權書,作為與銀行商議出口資金周轉時的有效抵押品。至於以中期及長期信用放款 方式出口的貨品,該局在接到申請時,可直接向出口商的銀行,提供無條件的全力 保證。
該局的業務操作大多已經實行電腦化,每年能夠迅速處理保戶對約55000名 海外買家的查詢以及審核約1萬宗信用限額申請。
該局在一九八六年承保的貨物及服務總值接近63.8億元,獲得超過4,050萬元 的保險費。約155宗索償事件獲得賠償,賠償總額達1,520萬元。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是一九六七年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進一步提高本港工業的 生產力。促進局理事會由一位主席及20名委員組成,全部由總督委任,分別代表 管理階層、勞工階層、學術界、專業人士以及與生產力事務有密切聯繫的政府部
門。每年的經費,部分由政府津貼,部分來自客戶服務的收費。
生產力促進局的職員人數達280多名,均具備廣泛工商行業與科技知識。促進 局的一大長處,在於溶滙不同技能,提供多元化工業與管理顧問及技術支援服務。 促進局舉辦的訓練課程,遍及工業技術、管理技術及電腦等範圍。除主辦工業展覽 會與海外考察團外,促進局並提供技術資料服務。該局更優先進行具有多種應用潛 質的發展工作,以便在完成工作後,那些提高生產力的新系統可使本港廠家受惠。 一九八五年,當局修訂有關法例,擴大了促進局的職權,以便促進局能夠更靈活有 效地應付本港工業發展不斷轉變的需求。
生產力促進局的設施包括:設於中環、旺角、尖沙咀、土瓜灣和大角咀的5個 訓練中心、電腦資料處理系統、微型電腦應用實驗室、工業自動化組、工業化學實 驗室、金屬表面處理實驗室、熱處理組、壓鑄組、環境控制實驗室、技術參考圖書 館、聯線資料尋索服務,以及新近設立的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中心及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