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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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市政局有議員36名,其中12名是從轄區內的12個選區直接選出,9名是 從轄區內的9個區議會間接推選,12名是由總督委任,其餘3名(鄉議局主席及 兩名副主席)是當然議員。
區域市政局的行政部門是區域市政總署,負責推行局方的政策。該署共有職員 8500名。
區域市政局亦在財政上獨立,收入主要來自在轄區內徵收的各種收費,租金和 差餉。政府曾一次過撥給該局1億元,作爲成立的補助經費。在成立後第一年,即 一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內,經常及非經常開支預算共達8.5億元。在基本建設工程方 面,則由政府根據一項臨時協定負責工程開支。該項協定的有效期直維持至一九八 八至八九年度爲止。
區域市政局已安排在一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內共舉行13次會議。該局設立了3 個專責的事務委員會、9個按地理位置而劃分的地區委員會,以及1個酒牌局。該 3個事務委員會分別負責財政、建設工程、行政、環境衛生、康樂文化等事宜,而 地區委員會則處理各區的工作事務。事務委員會每月開會一次,地區委員會每兩個 月開會一次,而酒牌局則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區域市政局所有的會議,包括事務委 員會、地區委員會及酒牌局的會議,都是公開進行的。
區域市政局與轄區內各區議會及鄉議局保持密切聯繫,以確保局方-
分考慮市 民的期望和意見。有些區議員更獲推選為區域市政局地區委員會的委員,以便加强 該局與區議會之間的合作和溝通。
地方行政
區議會是法定的組織,成立於一九八二年,為當局開闢一個徵詢民意的有效途 徑,並為一般市民提供參與地區事務的機會。
港九新界現時共有19個區議會,其成員包括來自各個選區的民選議員、委任 議員、市政局議員及鄉事委員會主席。(市區和新界的區議會,分別為市政局議員 和鄉事委員會主席預留席位。)各區區議會合計,共有民選議員237名,委任議員 132名。
根據區議會條例的規定,區議會主要擔當諮詢角色,但可以透過提出建議,在 管理地區事務上作出重大貢獻。在監察政府在各區的工作方面,區議會討論的事項 包羅萬有,全都與區內居民息息相關。
區議會並須負責運用政府的特別撥款,進行小規模的環境改善工程,以及在區 內推行文娛康樂活動。在一九八六至八七年度內,19個區議會在這方面所獲得的 撥款共3,500萬元。
為了對民意有深入的了解,許多區議員都參與「會見市民計劃」,區內居民可藉 此在政務處約見任何一位區議員,並且就區內事務及問題發表意見。
在地區管理方面,區議員與地區管理委員會在工作上有非常緊密的合作。地區 管理委員會由政務專員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所屬地區政府部門的代表。地區管理委 員會為各部門人員提供共聚協商的機會,一方面使到政府各部門在區內所進行的工 作,獲得協調,並且符合地區的需要,而另一方面則確保區議會的意見盡可能得到 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