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和大眾傳播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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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署署長兼任本港電訊管理局局長,負責執行電訊條例及電話條例,監管一 切電訊服務機構的設立和經營。有關各類公共電訊服務的提供和經營,以及電台和 電視廣播的技術問題,皆由郵政署署長向政府提供意見。
郵政署負責管理無線電頻譜,確保其運用恰當。該署根據電訊條例,簽發執照 給在香港境內使用各類無線電通訊設備的人士,並且經常監察無線電頻帶,以偵察 香港境內和四周是否有非法傳遞信息和無線電干擾等情形。此外並主持考試,按照 國際無線電規例的規定,頒發證書予專攻無線電話或無線電報服務的無線電從業 員。該署檢查船隻的無線電台,以確保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規定。
凡有政府部門安裝通訊儀器,郵政署均提供意見及代為策劃。該署並統籌和管 制所有無線電通訊站的使用。一九八五年內策劃的主要系統計有:為消防事務處裝 設電腦化流動無線電通訊網,為貿易署裝設圖文傳真系統,以及為各政府部門裝設 若干部專用電子自動電話交換機
香港的基本公共電訊服務,即電話、專用電報及電報等,由兩間專利公司經營。 顧客辦公室終端設備,則並非獨家供應,但每類設備均須獲得「接駁批准」。其他 電訊服務,在領得電訊管理局發出的牌照後,以互相競爭的方式經營。
本港的電話服務,由香港電話有限公司經營。本港共有超過220萬具電話及超 過170 萬條電話線,即每100人中有電話約41具。
此外,該公司又於一九八四年底設置一個公用數據網絡,該網絡採用數據分組 數字式傳送技術為公眾提供更先進的數據傳送服務。該網絡亦有助在本港推出試驗 性的電子轉帳付款服務,使購物者在指定的商號購物,帳款可從其戶口中扣除,而 享有「免現金購物」的方便。
香港的國際電話服務,由香港電話有限公司及香港大東電報局聯營。除可由接線 生替用戶接駁長途電話至世界各地外,直通國際電話服務已擴展至超過130個海外 地區。
根據電訊條例獲發給專利牌照的香港大東電報局,提供國際電訊服務,包括公 電報、專用電報、國際電話、國際電視傳送/接收、租用線路、船隻與陸上通訊 及飛機與地面通訊。該局並經營本地專用電報及電報服務。此外又利用陸上和海底 電纜、無線電系統及與印度洋和太平洋衞星聯繫的赤柱衛星地面站,提供國際性設 施。
為進一步改善香港與澳門的電訊設施,一個連接香港和澳門兩地的數字式微波 系統亦已於一九八五年底投入服務。該系統的數據傳送量為34兆比次,即相等於 480條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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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由兩間專利公司提供的基本服務外,本港一些電訊服務是由獲電訊管理局 發給非專利電訊服務牌照的私人公司經營。無線電傳呼、流動無線電話、數據/傳 眞發送、文本傳真、電子郵遞、無線電共用中繼台及無線電資料傳送等服務均由若 干機構以競爭方式經營。無線電傳呼服務深受大眾歡迎,年內使用的傳呼機超過22 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