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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待、或性侵襲的兒童,提供深入的服務。社會福利署更設有領養課,辦理本港居民 及海外人士的領養申請,並由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協助該課安排海外領養事宜。 九八四年,合法領養個案有386宗,已提出申請的領養個案有62宗,而海外領養個 案則有41宗。

設立幼兒中心的目的,是照顧和保護6歲以下的兒童。幼兒中心須遵守幼兒中 心條例規定的標準,同時必須註冊及接受視察。截至年底為止,日間幼兒中心共有 名額23061個,而住宿幼兒中心則提供宿額964個,入息微薄的家庭可透過社會福 利署申請繳費資助;年底時,約有11400名兒童接受繳費資助。

派駐各醫院和診所的醫務社會工作者亦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年內,他們共處理 個案 94 643 宗。

社會福利署負責統籌各式各樣的家庭生活教育活動,這些活動旨在改善家庭生 活的質素,防止家庭破裂及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了解。當局每年都舉辦全港性的宣傳 運動,並配有特別主題。一九八四年的主題是「家和萬事興」,向市民大眾宣傳的 教育項目,包括婚前的準備、學習為人父母、明白個人在家庭的角色和責任、加強 家庭的聯繫及養育子女等。除主要宣傳運動外,還有由各區的社會工作者舉辦的家 庭生活教育活動。在14個非政府機構服務的家庭生活教育工作者,共有56人。

老人服務

正如「進入八十年代的社會福利白皮書」所述,政府在計劃老人服務時,仍以 「社區照顧」這個原則為根據,提供各類社區服務和更佳的現金利益,以鼓勵各家 庭照顧年老成員,或使老年人盡可能在社會中獨自生活得更長久。這些社區服務包 -括家務助理、膳食供應、家庭訪問、社區教育、日間護理及社交康樂活動。一九八 四年底,本港有家務助理員270人,老人特別中心70間,社區老人服務中心8個及 日間護理中心 2個。此外更有優先配屋計劃,使有年老成員的家庭在申請公共房屋 時受惠。當局亦推行特別配額制度及體恤安置計劃,優先安排老人入住公共房屋。

至於因健康欠佳或其他理由而不能與家人同住或獨自生活的老人,當局為他們 設立住宿院舍設施,並為各種不同需要的老人興建更多老人院。年內已提供85個額 外資助名額,至年底時,收容可自我照顧人士的老人院有名額5370個(包括1720 個非資助名額),而護理安老院的名額則有880個。此外,當局已購買兩個私人樓 宇發展地點內的單位,為身體仍然健康及只需極少協助便能照顧自己起居飲食的老 人提供住所。

輔導青少年的社會工作

本港人口約有44%年齡在25歲以下,因此當局特別為年青人推出多項服務,目 的是協助及鼓勵青少年日後成為社會上思想成熟和具有責任感的人。該等服務可培 育品德、公民責任感及培養良好的社交態度,以及幫助青少年善用餘暇。

當局現正在本港各處交通方便的地點,設立兒童及青年中心。這些中心主要是 由受資助福利機構主辦,為青少年提供聚會的地方,使他們得以發展嗜好和興趣, 以及接受社會工作者的指引和輔導。一九八四年啟用的兒童中心有5間,青年中心 有5間,而兒童及青年中心則有9間。年底時,本港共有兒童中心136間,青年中 心 147 間,而兒童及青年中心則有90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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