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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經濟援助計劃
教育
就讀於本港或英國高等教育機構的香港學生,只須通過兩項經濟狀況調查,即 可獲得經濟援助。該等經濟狀況調查,均由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統籌。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學院、香港浸會學院及香港城市理工學院 等機構的全日制學生均可獲得津貼,以支付其學院雜費、學費及學生會費,並可獲 得免息貸款,以支付其生活費用。年內,有8860名學生獲得津貼,總額達3千200 萬元;並有 9970名獲得貸款,總額達8千 100 萬元。
英國政府和香港政府共同訂定一項聯合津貼計劃,為在英國修讀學士學位或英 國國家高級文憑課程的全日制香港學生提供援助,使他們能夠負擔海外與英國本土 學生學費的差額。學生必須將申請書在每年的十月一日之前呈遞,才會獲得該計劃 統籌當局考慮給予津貼。在十月一日至十一月一日期間遞交的過期申請書,仍可獲 得香港政府考慮給予貸款。這項計劃第一年接受申請,全部工作在一九八四年二月 間完成;津貼總額為340萬英鎊,分由1350名學生獲得,所有津貼交予該等學 生所就讀的 130間學校;而貸款總額為5萬1千英鎊,分由20名學生獲得,所有貸 款亦已交予該等學生所就讀的16間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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