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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政府於一九八四年四月設立教育統籌委員會,以統籌本港的教育政策,並提供 綜合的意見。委員會是根據國際顧問團在「香港教育透視」報告書所作的其中一項 主要建議而設立。國際顧問團由政府委任,對本港的教育制度全面檢討。

年內,政府繼續實施一九七四、一九七八及一九八一年白皮書所訂定的各級教 育政策。一九八四至八五財政年度內,政府在教育方面的非經常開支預算達9億 3,470萬元,而經常開支則預算達59億1,300萬元,佔本港總開支預算的16%。

當局繼續推行校舍興建計劃,年內共建成16間小學,提供33480個半日制學 位;其中14間小學位於新市鎮或市區的公共屋邨內。第一所集中小學於九月在西貢 開辦,目的在取代設於偏僻地區的小型鄉村學校。

年內,中學教育亦繼續擴展,共有13間中學建成,提供14920個學位。當局亦 同時批准在一九八七至一九九一年期間興建11間中學;這些中學,大部分會在新市 鎭開設。這批學校建成後,會使根據校舍興建計劃而興建的學校,由130間增至 141間;現在,其中110間經已落成。

特殊小學及小學特殊班資助則例,以及特殊中學及中學特殊班資助則例,本來 用以具體規定政府給予資助的規例及條件,但在四月間此等規例已改由特殊學校劃 一資助則例代替。新的資助則例合多方面有所改善,包括提高教師與班級的比例, 以及增聘學位教師、言語治療師及其他輔助醫療人員等。

一九八二年九月,政府在每間具有標準規模的官立及資助中學,增聘兩位學位 敎師;一九八三年九月,又再在上述中學增聘第三位學位教師。一九八四年五月, 政府宣佈上述學校可再增聘兩位非學位教師,分別在一九八六年九月及一九八七年 九月聘任。增聘的教師,使學校可以改善輔導教學,加強學生輔導與諮詢工作,並 且增加對正規課程有相輔相成及增益作用的課外活動。

教育署按照一九七八年高中及專上教育發展白皮書所訂下的目標推行一項試驗 計劃,將電腦科列為香港中學會考的應考科目,並且在選定的中學內開辦中四及中 五程度的電腦課程。官立及資助中學現在分期開辦電腦課程。試驗計劃的第一期在 一九八二年九月推行,有30間官立及資助中學開辦電腦課程,而學生修畢課程之 後的考試合格率實在令人鼓舞。在試驗計劃的第二期,另有75間官立及資助學校由 九月開始開辦電腦課程,而每所參與學校所獲供應的微型電腦及外圍設備已由9套 增至11套。當局打算加強推行及擴展是項計劃,使電腦課程最終能列入各官立及資 助學校的課程範圍內。開辦電腦課程的主要目的,在使學生對微型電腦的功能,以 及微型電腦在現代世界的應用範圍,能有基本認識;而課程大綱則著重於啟發學生 解決問題的技巧,及向學生灌輸數據處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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