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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前途的中英聯合聲明

附件乙

「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報告書:香港前途協議草案 是否為香港人接受——為測試香港民意的安排」節錄

第三章

市民對協議草案的接受程度

第一部份:協議獲接受的程度

3.1

根據職權範圍的規定,本處一項最重要的工作是全面審核香港市民對協議草 案的接受程度。經審慎分析及考慮所收到的全部意見後,本處得到的結論是大部份 香港人認爲協議草案是可以接受的。

=

3.2 除少數外,全部表達意見者皆承認香港的主權在一九九七年回中國是必然 的事。中英兩國就香港前途達成一份協議總比完全沒有協議好,一般人均能明白並 接受此項見解。再者,雖然許多向本處提出意見的人士表示對協議仍有疑慮及抱有 保留的態度,但對協議草案的詳盡條文多表歡迎,同時亦有留意協議會付諸實行的 保證。 3.3

下文各段是分析全面審核結果及此項審核所得的意見根據。

傳播媒介表達的意見

_3,4

第2.10及2.11段載述本處審閱傳播媒介報導所做的工作及其重要性,審閱的 一程度和範圍甚為深廣,所得的整體印象是協議草案普遍獲得接受。除小部份報章雜 誌一向持有親北京或親台灣的立場外,香港市民日常閱讀的大部份報章雜誌並無明 顯的政治傾向。此等刊物,以及電台和電視的報導,始終一致表示協議草案大致上 可以接受。下文所引摘錄可說明此點:

「這份協議,最低限度會為我們的後代視為一份標誌着通達情理、巧妙折 衷及高度理想的文件。假使協議能成功地實施,一如我們所殷切盼望的, 則不單香港,甚至整個世界亦會更臻理想。

南華早報

一九八四年九月廿七日

「協議草案內容比預期的還要好。」

東方日報

一九八四年九月廿七日

「符合香港人的意願。」

明報

一九八四年九月廿七日

「這份文件提供一個極穩固的基礎,使香港市民、投資者及與香港進行貿

易的人士,能繼續為香港的繁榮而建設。」

戴維斯

遠東經濟評論

一九八四年十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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