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和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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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這項其他地方已採用的「合乎人道的阻嚇」之政策,當局經已修訂人民入境條 例,規定禁閉營內的難民不得外出,且須遵守營內的規則及接受監管;此外,他們 更不得離營謀生,而且甚少機會與外界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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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七月底,情況已清楚顯示,禁閉式難民營的政策實施得宜。七月向來是抵港 難民人數最高的月份,年內,該月抵港難民數字,為一九七九年以來七月份的最高 數字,佔來自該區的難民總數48%,而一九八零及八一年則分別為23%及31%。對 於那些堅決要來香港的越南人,新政策是否能夠產生阻嚇作用,現時尙言之過早。 不過,事實顯示,絕大多數難民來港袛為改善本身的經濟情況,而並非為逃避種族 或政治迫害。當局正致力向計劃離開越南的人士,傳遞有關禁閉式難民營政策的訊 訊息,希望這項工作能在一九八三年收到實效。
自從實施禁閉式難民營政策以來,截至年底已有 3485 名難民抵港,其中祇有 117 人移居海外。禁閉式難民營內,難民人數不斷增加,他們日常的需要,主要由 懲教署及醫務衛生署的人員負責,而聯合國難民高級專員公署則負責難民營的部分 經費。
在一九八二年七月二日前抵港的越南難民,仍然留在聯合國難民高級專員公署 轄下的開放式難民營內,等候移居海外。年底時,安置在啟德難民臨時收容中心的 難民有 5979 名,銀禧臨時收容中心則有2890 名。以上兩中心分別由香港紅十字 會及香港天主教福利會管理。自從收容難民的國家紛紛宣佈取銷正式收容額,或提 高限制配額的移民標準後,這些難民移居海外的機會已日漸渺茫,其中已滯留本港 兩年以上的佔59%。
一九八二年初,啟德臨時收容所發生短暫的騷亂,使人警覺到難民安置問題亟 待解決。騷亂是由營內一小撮難民所引起。由於移居海外的機會減少,難民對此皆 感失望,加上南北越居民之間一貫存在的歧見,容易衝動的青年難民所佔的比較 高,以及缺乏個人生活和安定所帶來的不滿情緒,以致發生騷亂。
現時有美國、加拿大、澳洲和法國繼續收容香港的越南難民。除此之外,其 他個別國家祇收容那些前往該國與家人團聚的難民,或在海上由該國船隻拯救的難 民。
一九八一年英國國籍法
雖然一九八一年英國國籍法已於一九八一年十月三十日獲英女皇批准成為法 例,但該法例的主要條款直至一九八三年元旦始行生效。人民入境事務處已成立一 小組,就如何實施該項複雜的法例進行策劃。當局亦於一九八二年底對人民入境條 例(香港法例第一一五章)作出各項相應的重要修訂,其中一項主要的修訂,是有 關「香港本土人士」一詞的定義。簡單來說,根據一九八一年英國國籍法的規定, 由一九八三年元旦起,祇有那些與香港有指定連繫的英國屬土公民,始有絕對權利 在港居留,但任何人士,如在此日期前已取得在港居留權,則不拘其公民身份,仍 可享有這項權利。
根據估計,該法例實施以後,將有10%在港出生的嬰兒不能憑出生取得本地公 民身份。受影響最大的,是非法移民、越南難民及來港旅遊或作短暫居留人士的子 女。當局正作出安排,在每個出生嬰兒進行註冊時,亦同時登記其公民身份,此舉 對該名嬰兒長大後申請領取護照將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