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制度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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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財政
政府一般收入帳目
為達到製訂及管制預算的目的,政府開支分為4大類:每年個人薪酬經常開 支、每年其他經常費用、特別開支及工務非經常開支。每年個人薪酬經常開支是指 支付公務員薪金及津貼的經常費用;而提供公共服務必然引致的所有其他經常開 支,則列為每年其他經常費用。特別開支主要是指非經常開支,例如購買廠房、設 備及進行較小規模的公共工程,而工務非經常開支則包括公共工程計劃內所有計劃 的非經常開支,但不包括市政局計劃的開支,該等開支已撥入市政局的預算範圍 內。
一九八零至八一財政年度內,總開支毛額爲 235億 9,300 萬元,比原來預算高 出51億 5,200 萬元,其中每年個人薪酬經常開支佔46億7,100萬元,每年其他經常 費用佔72億4,800萬元,特別開支佔78億8,200 萬元,而工務非經常開支則佔37億 9,200 萬元,開支的詳細項目載於附錄九。
綜合帳目
立法局年來分別通過決議,設立發展貸款基金、政府獎券基金、居者有其屋計 劃基金及學生貸款基金。發展貸款基金設立於一九五八年,資源主要來自政府一般 收入的撥款、基金所收利息和還款;一九八一年三月卅一日,總額為49億 5,200 萬 元。該基金用以資助社會和經濟發展計劃,大部分用於建築廉租屋宇。至一九八一 年三月卅一日止,發展貸款基金的流動資產合計11億440萬元,批准承擔而未付的 款項共58億 1,110 萬元。
政府獎券基金於一九六五年成立,主要是以補助和貸款方式資助社會福利服務 的發展。該項基金最初由政府自一般收入中撥款740萬元。其後售賣前政府獎, 並自一九七五年九月起售賣六合彩獎券及拍賣特別車牌號碼,先後得款2億6,430萬 元。至一九八一年三月卅一日止,基金的流動資產合計1億3,480萬元,業經批准 的補助金和貸款合計2億3,220 萬元。
一九七七年,政府設立居者有其屋計劃基金,撥出資金興建樓宇,售予市民。 該建屋計劃旨在協助收入低於某一指定水平的家庭自置樓宇。至一九八一年三月卅 一日止,政府從一般收入項下共調動10億6,650萬元,撥歸該基金,用以支付地 價、樓宇建築費及其他費用。年內,各項計劃耗資9億3,560萬元,而出售樓宇單 位的收益,則共達10億 9,460 萬元。
學生貸款基金於一九八零年二月一日成立,用以資助兩間大學、香港理工學院 及其他認可專上學院的學生。年內會批准兩項新計劃,以資助在英國攻讀的香港學 生,但並無付出款項。原先由發展貸款基金撥出的未付貸款,已於一九八零年二月 一日改由此基金撥付。至一九八一年三月卅一日止,基金的流動資產共有 2,380萬 元,年內付出貸款共4,680萬元。
盈餘與赤字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第一個財政年度內,香港政府的帳目會出現輕微赤字。其 後,除一九五九至六零年度、一九六五至六六年度和一九七四至七五年度分別出現 4,500萬元、1億3,700萬元和3億8千萬元赤字外,截至一九八零至八一年度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