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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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制度提出修改辦法。常委會繼一九八零年九月提交多項建議後,即着手全面研
政府的薪俸政策,此乃常委會工作重點之一。
此外,常委會並建議調整高級公務員的薪級,使其與下屬的薪酬保持一定差 距。有關建議已於一九八零年七月獲得接納。
一九八零年三月卅一日以前,政府設立每一個職位,均須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批 准,其屬下的人事小組委員會則負責提供意見。但由一九八零年三月卅一日起,政 府試行一項新制度,凡首長級以下的職位,均交由各部門內部人事委員會考慮,然 後轉交部門主管決定是否增設、調配或刪除。雖然財務委員會將該項權力授予各部 門主管,但每個部門的編制額仍受限制,每年由財政科核准。首長級職位的設立, 則仍由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批准。
中層及高層公務員的招聘或擢升,均須徵詢公務員叙用委員會的意見。該委員 會於一九五零年成立,是不屬於政府部門的獨立機構,職責亦包括就處理律事件 向政府提供意見。該委員會有一全職主席,其他委員則委聘社會賢達義務兼職。
公務員的招聘、提升、服務條件、員工關係、薪俸、訓練、紀律和整體結構等 事務,槪由布政司署銓叙科負責。
布政司署
布政司是總督的首席政策顧問,亦是政府行政首長、公務員主腦和政府最高發 言人。布政司署負責協調和監督所有政府部門的工作。
財政司負責訂定財經政策,並全面監督基本上處理財經事務的部門。
布政司署屬下,主決策的有八科、資源兩科、政府事務一科和新界政務一科。 除行政科外,各科均由司級首長掌管。主決策的各科,按職責範圍劃分,計有環境 科、經濟科、民政科、新聞科、房屋科、保安科、社會事務科和金融事務科。資源 方面,銓叙科和財政科分別處理公務員人事和政務開支事宜。
英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借調香港的政治顧問,負責就港府對外政策提供意見。
香港政府駐英專員辦事處
香港政府駐英專員辦事處設於倫敦 (6,Grafton Street, W1),直屬港府。駐英專 員代表香港與英國政府各部門及與香港有關的組織直接聯絡。
駐英專員辦事處經常注視英國工商業發展、經濟情況、官方對世界貿易政策的 意見,然後向港府指出香港可能受到的影響。辦事處亦照顧留英香港市民的福利, 與他們保持聯絡,協助解決居留英國、或涉及留港家屬或在港利益的問題。辦事處 設有完善的宣傳部,向英國人民和留英華人報導香港情況;此外,還有特別部門照 顧留英香港學生、護士和香港政府派往受訓人員的福利。
辦事處招募組負責港府在英國招募公務員的一切事宜。該組亦聘請留英港人回 港任公職,並與處理招募海外僱員的英政府部門密切聯絡。
辦事處負責在牛津大學舉辦為期一年的訓練課程,供試用中的青年華裔政務 主任進修。課程內容包括行政管理、國際關係和政府事務。
駐英專員辦事處在曼徹斯特和愛丁堡設有分處,以便與留居英格蘭北部和蘇格 蘭的香港華人保持聯絡,照顧他們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