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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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定期出席兩局會議外,各非官守議員均撥出不少時間,出席非正式小組會 議,研究有關新政策和法案的建議,遇有需要時,更與官方代表及社團代表徹底 論,研究和廣納民意,結果往往使政府將擬議中的政策和法例加以修訂。
除定期與布政司署制定政策的各科首長及各機關首長舉行正式會議外,非官守 議員更經常與其他政府人員密切聯絡,就市民提出的事項,交換意見。
市政局
市政局是法人團體,權力來自市政局條例。該局自行處理局內財政,是唯一由 公眾人士組成而參與政府事務的組織。市政局每月公開舉行會議一次,但該局的事 務,大部分由全局的常務委員會、9個事務委員會、24個小組委員會、其他委員會 及專案小組決定。
市政局共有議員24人,其中12位由總督委任,另12位為民選。不論委任議員或 民選議員,任期均為四年,獲重委或重選者可連任。主席由該局選出,不論委任議 員、民選議員或任何願意出任該職的人士,均有資格獲選。
市政局職責限於港島、九龍和新九龍,居民約共400萬。主要任務是負責公共 衞生和清潔;管制所有食物店、厭惡性行業、公眾浴室的衛生情況和發牌事宜;以 及管理文娛中心、博物館、足球場館、市場、屠房、小販、墳場、火葬場和殯儀館。 其他職責包括提供和管理公衆圖書館及公衆康樂場所,如海灘、泳池、網球場、壁 球場、體育館、運動場、遊樂場和公園等;提供及贊助文化服務和戶外娛樂,並負 責發出公共娛樂場所牌照和酒牌。在上述範圍內,市政局的決策均由市政事務署執 行。根據市政局條例,該署署長亦是市政局首席行政人員。
市政局的經費大部分來自市區差餉,共佔該項收入34.8%,其他來源包括各項 牌費及服務收費。一九八零至八一財政年度,該局財政總預算為7億7千1百萬 元。
地方行政
政府在一九八零年六月六日發表了一份綠皮書,名為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提 議對地方行政作多方面的改革。綠皮書的建議範圍,包括市區及新界,基本目標是 促進各地區施政的協調和對居民的需要有更迅速的反應,使居民更多參與區內事 務。
為達到這些目標,綠皮書建議採取分區辦法,在新界地區進行選舉,使現行各 地區諮詢委員會(日後改稱區議會)有民選成員;在市區方面,觀塘已試驗推行 地區管理委員會制度,這項制度將擴展至其他區域。同時市區亦設區議會,成員包 括非官守委員,並保留席位,使市政局議員可參與區內事務。
至於市政局方面,綠皮書建議每名議員應由一選區選出;為此,市區將劃分為 八區,其中一區限選議員1名,其他各區可選議員2名,即共選出議員15名。委任 議員也相應增至15名。綠皮書更進一步建議將選舉新界區議會及市政局議員的權 利,賦予所有年齡超過21歲,已在本港居住最少3年的居民。
這份綠皮書引起香港市民很大的興趣。他們大致上均了解綠皮書的主要建議, 政府也從社會各階層收到不少具建設性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