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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育經費是政府一項主要開支。一九八零至八一財政年度內,政府在教育方面 的開支達29億 4,300萬元,佔本港總開支預算的16.3%。
一九八零年,本港教育工作有一項重大成就:當局推廣強迫初中教育,使年齡 在15歲以下的兒童,均有入學的機會。同時,當局由九月開始,擴大教育署署長的 權力,使其能向15歲以下而尙未完成中三課程的學童家長發出入學令。
當局現時已為學齡兒童提供九年免費及強迫教育——六年小學,三年中學。袛 有少數小學及初中學童需要繳付學費,這是由於他們在收費的英童學校就讀 ( 該等 學校主要為居港外籍人士的子女而設,但亦兼收本港學童);或是因為政府雖已提 供免費教育,但他們還需要繳費的學校。
政府於一九七八年發表的高中及專上教育發展白皮書,建議除已列入興建計劃 中的102間學校外,增建14間中學,以期達到在一九八一年為60%的15歲學童提供中 四資助學位的目標。可是,由於移民來港,本港的學位需求日殷切,當局因此須 計劃多建14間學校,將興建計劃內的學校增至130間,其中64間經已完成。年内新 落成的中學有10間,共提供中學學位11,520個。
根據一九七八年白皮書的建議,三間教育學院及工商師範學院於九月間為中學 會考合格生,開辦一項全新的三年制全日師資訓練課程。此外,羅富國教育學院亦 爲在香港大學高級入學試考獲最少兩科成績達E級的學生,開辦一項獨立的兩年制 全日課程。
為了簡化現行的中學體制及提高中學教育質素,有54間非牟利學校(其中有若 千間已接受按位津貼),根據資助則例,加入分期轉為全部資助學校的計劃,這些 學校可望於一九八二年九月全部轉為政府資助學校。
教育署已成立一個初中成績評核組,以推行由一九八一年開始實施的選派初 中結業學生升學的新制度。根據這個制度,當局將按學校內部評分,加上中、英、 算三個主科的公開試成績,對學生進行甄選及頒發證書。至於中四資助學位的分 配,將根據全港學生的成績及家長對中學的選擇而定。教育署署長已於九月委出一 個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這個制度的工作。
政府於四月發表的小學教育及學前服務綠皮書,著重提高教育的質素。在小學 教育方面,該綠皮書建議實施小學一年級入學管制,廢除競爭性的入學測驗;擴大 採用「活動教學法」;減少每班人數;推行教師進修訓練;以及開設課室圖書館。 在學前教育及幼兒照顧方面,綠皮書則建議對日託幼兒中心及幼稚園實施一項資助 計劃,以照顧收入較低的家庭;將幼稚園課程由三年制改為兩年制,淘汰「幼兒 班」;將每班人數最高限額由45人減至30人;以及擴大幼稚園教師的在職訓練。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