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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

一個特別調查小組負責調查涉嫌欺詐及付給津貼過多的個案,防止流弊。年 中,該組完成調查的個案有153宗,部分已轉交律政司決定是否起訴。

任何人士就社會福利署署長對發給社會保障金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均由社會 保障上訴委員會負責聆訊。年中該委員會共聆訊個案42宗,其中28宗與公共援助有 關,11宗與特別需要津貼有關,3宗與新設的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計劃有關。

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為暴力罪行的受害者,以及因執法人員執行職務而 意外受傷的人士,提供特惠賠償金。受害者提出聲請後獲賠償多少,分別由暴力傷 賠償委員會或執法傷賠償委員會決定,委員會成員均由總督委任。一九七八至 七九財政年度內,賠償金額共達90萬元,而一九七七至七八年度則為140萬元。

一九七九年五月,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計劃開始實施。該計劃由社會福利署管 理,經費來自車輛牌照費、駕駛執照費及一般稅收。由總督委任的諮詢委員會負責 提供意見,指導如何施行該計劃,並管理交通意外傷亡者援助基金。在該計劃下, 不論交通意外是否受害者本身過失所引致,受害者或其家屬均可獲現金援助。申請 人領取現金援助後,仍有權循法律途徑索取其他賠償;但如申請人事後以該宗意外 為理由,獲得賠償或其他形式的補償,必須將該計劃發給的援助款項退回。年中, 該計劃共撥出710萬元,分別發給2,763名受助人。

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提出兩項有關社會保障的重要建議,定於一九八零年付諸 實行。屆時,公共援助計劃增設傷殘補助金;特別需要津貼計劃下,不計受助人入 息而發出的傷殘津貼,範圍將予擴大,惠及嚴重失聰人士。

弱能人士康復服務

-社會福利署及志願機構為弱能人士提供康復服務,安排職業訓練和就業輔導, 協助他們適應社會生活,俾能發揮所長,成為社會有用的一員。年中,4,400名弱能 人士在各類訓練中心接受訓練,並獲安排在庇護工場工作。部分中心還設有住宿設 備,照料無家可歸或家人疏於照顧的弱能人士。

社會福利工作中,弱能人士康復服務受到政府重視。選定的志願機構得到政府 資助,為不同年齡的弱能人士提供種種設施。年中,多項新設施啟用,餘下新設施 的籌備工作亦快將完成。香港痙攣會、香港天主教福利會、香港聾人福利協進會及 保良局轄下4間特殊幼兒中心,共設名額147個,為嚴重弱能兒童服務。年中,當 局盡量安排輕微弱能兒童入住普通的幼兒中心,並增設名額60個。年內展開的其他 計劃,包括香港痙攣會及香港紅十字會主辦的2所住院護理中心,共設名額55個; 另有4間庇護工場,設有名額 245 個,其中2間由香港痙攣會主辦,其餘2間則由 新生精神康復會及香港傷殘青年協會辦理。

政府致力為弱能人士提供康樂設施,以配合在全港推行康樂體育活動的計劃。 2間聾人會社經已開放,香港傷殘及健全人士協誼會轄下的麥理浩夫人中心亦落成 啟用。該中心獲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捐款1千萬元興建而成,擁有東南亞最優良的 康樂體育設施,供弱能人士使用。

政府獎券基金資助的3項試驗計劃在一九七九年展開,試行為弱能人士增設新 服務。其中兩項計劃由協康會及香港天主教福利會負責,為弱能兒童的父母提供諮 詢及輔導服務。第三項是由香港扶康會開辦收容所,為100名嚴重弱智的成年人提 供住宿及日間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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