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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
凍
一九七八年內,政府房屋計劃加速進行,57項建築工程均已動工,工程合 約總值超逾22億元。一九七八年十月,總督於立法局宣讀施政報告時說:「在 這期間裏由獲致地盤、整理、設計以至建築等繁重工作,都相繼完成。落成的 樓宇數目亦與日俱增,由今年的1萬8千個居住單位增加至明年的4萬5千個 單位。」總督並說,直至一九八五年為止,每年都會有4萬至4萬5千個單位 建成,約可供25萬人居住。
一九五三年聖誕,石硤尾木屋區發生大火,致命5萬人無家可歸。政府逐 於一九五四年年初開始推行公共房屋計劃。
最初興建公共房屋時,形勢顯得頗為迫切。大量移民湧入本港,全港人口 由60萬激增至200萬以上;另一方面,每星期的出生人數比死亡人數超逾1千; 增加的人口無處棲身。當時全港共有住所約17萬間,極度缺乏,不敷需求,且 大部份位於衛生與居住設施俱不合標準的戰前樓宇內。一層或許原本光線-
足,空氣流通的樓宇,經一再分隔為多個斗室或床位,變成光線陰暗,空氣混 濁。稍遲來港、不能忍受擠迫環境或付不起昂貴租金的市民,前往農地或陡斜 的山坡,用錫皮、木板或紙板搭蓋簡陋的寮屋。當時本港約有四分一人口居於 這種寮屋內。在乾燥的冬季裡,這些擠迫的木屋區往往發生火災。
石硤尾木屋區發生大火後僅53天,當局即決定提供公共房屋。當時,工務 司署已興建若干兩層高的臨時房舍,足供3萬5千人居住。不久,這種房舍為 每座七層高的第一型徙置大廈所代替,此種徙置大廈現仍為本港市區的特色之
共有居民逾40萬人。
一九五四年,從事務處成立,執行清拆寮屋、安置寮屋居民和管理新房 舍等工作。同時,屋宇建設委員會亦告成立,負責興建及管理建設較佳的一種房 屋,凡入息低而居於環境擠迫樓宇的市民均可申請輪候。對這兩種不同類型的 房屋,市民的需求至大。
本港目前有超過200萬人,約佔全港人口的46%,居住於為數約40萬由政 府提供或資助的樓宇。另有200萬人居住於為數約40萬的私人興建樓宇,該等 樓宇大部份具有獨立設備,居住設施大有改進,人口密度亦降低。其餘市民居 住於用非永久性材料搭蓋的房屋,但其中約有一半位於郊區,住戶為農民或漁 民。
然而香港的房屋問題尙未解決。政府的目標是確使每一個家庭都能夠入住 具有獨立設備的永久居所,而只須付出其經濟能力所及的租金。這表示政府將